巴党办发〔2010〕27号


关于认真做好争创自治区级双拥模范县“三连冠”检查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党委、人民政府,机关工委、各系统党委、各党组,县各部、委、局、办、

人民团体,县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县争创自治区级双拥模范县“三连冠”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确保实现既定目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评比时间
 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定于2010年8月对自治县创建自治区级双拥模范县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评比。
 二、检查验收评比内容
 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检查评比细则》(附后)为依据,逐项、逐条全面检查验收。
 三、检查验收评比对象
 县域内各行政、企事业单位、驻巴各部队。
 四、检查验收方法
 采取听取汇报、审核材料、查看台帐资料、实地查看、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法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次检查验收工作,深刻认识做好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确定专人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讲大局,讲服务,讲奉献,讲配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特别要主动担负起责任,主动协调,主动配合,主动工作,决不允许推诿扯皮、贻误时机,影响整体。
 (四)要严格对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检查评比细则》,逐一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做好自查自纠和查漏补缺工作,建好档案资料。
 (五)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落实力度,县督查室、双拥办要组成联合督查组,经常性对各部门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创建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20日


中共巴里坤县委办公室                   201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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