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党办发〔2010〕26号

 


关于印发《自治县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党委,机关工委、各系统党委、各党组,县各部、委、局、办、人民团体,县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巴各单位:
 《自治县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15日

 

自治县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督查考核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农村富民安居工程现场交流会、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及自治县干部大会精神,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现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督查考核领导机构
自治县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重,时间紧,涉及范围广。为确保按时完成此项工作,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党组书记、纪检委书记马政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冀东同志担任,成员由曾雪、张兴举、候光富、许俊强、李军、王彩琴、于晓军、闫玲等同志组成。
二、督查内容
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党政一把手责任制落实情况;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以及人员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情况。
2、自治县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工作落实情况。
3、自治县富民安居工程建设规划编制情况(乡镇规划、中心村合并规划、安居房设计改造方案等)。
4、帮建施工企业的协调落实情况。
5、富民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摸底调查情况。
6、国家、自治区、地区配套资金和河南省援助资金、百企帮百村资金、机关对口帮建资金、信贷资金、大集团大企业帮建资金落实情况;农牧民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情况等。
7、工程预算、施工进度、技术指导服务、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及验收等情况。
8、政策宣传、工程建设及先进典型经验报道情况。
三、督查方法和措施
1、对自治县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全程跟踪督查,并以效能督查简报或专报形式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难点以及意见建议。
2、年底督查考核内容以年初县委、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主。考核采取实地查看、查阅档案资料、核实数据、入户抽查等方式进行。
3、在督查工作中,对因行动迟缓、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而影响整个工作的单位及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问效;对有令不行、有错不改的单位,严肃进行处理。

 附:自治县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督查安排表

 

巴党办发〔2010〕26号


关于印发《自治县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党委,机关工委、各系统党委、各党组,县各部、委、局、办、人民团体,县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巴各单位:
 《自治县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15日

自治县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督查考核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农村富民安居工程现场交流会、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及自治县干部大会精神,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现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督查考核领导机构
自治县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重,时间紧,涉及范围广。为确保按时完成此项工作,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党组书记、纪检委书记马政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冀东同志担任,成员由曾雪、张兴举、候光富、许俊强、李军、王彩琴、于晓军、闫玲等同志组成。
二、督查内容
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党政一把手责任制落实情况;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以及人员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情况。
2、自治县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工作落实情况。
3、自治县富民安居工程建设规划编制情况(乡镇规划、中心村合并规划、安居房设计改造方案等)。
4、帮建施工企业的协调落实情况。
5、富民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摸底调查情况。
6、国家、自治区、地区配套资金和河南省援助资金、百企帮百村资金、机关对口帮建资金、信贷资金、大集团大企业帮建资金落实情况;农牧民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情况等。
7、工程预算、施工进度、技术指导服务、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及验收等情况。
8、政策宣传、工程建设及先进典型经验报道情况。
三、督查方法和措施
1、对自治县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全程跟踪督查,并以效能督查简报或专报形式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难点以及意见建议。
2、年底督查考核内容以年初县委、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主。考核采取实地查看、查阅档案资料、核实数据、入户抽查等方式进行。
3、在督查工作中,对因行动迟缓、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而影响整个工作的单位及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问效;对有令不行、有错不改的单位,严肃进行处理。

 附:自治县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督查安排表

 

中共巴里坤县委办公室

   2010年7月15日   

富民安居结对帮扶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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