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党办发〔2010〕28号
关于在自治县广泛开展结对帮扶 加快推进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党委、人民政府,机关工委、各系统党委、各党组,县各部、委、局、办、人民团体,县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农村富民安居工程现场交流会和地区农村富民安居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自治县农村富民安居工程进程,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实行县直各单位部门对口结对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对范围 按照“多对一”的形式,由县各部、委、局、办、人民团体,县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巴各单位分别与各乡镇场区逐一结成帮扶对子,帮助各乡镇场区全面完成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二、帮扶原则 1、以城带乡原则。县直各帮扶单位和部门要主动发挥作用,积极与结对帮扶乡镇进行联系对接,利用自身优势和特点切实加大帮扶力度,推进帮扶乡镇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 2、全力帮扶原则。县直各帮扶单位和部门要根据结对帮扶乡镇的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帮扶措施,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全力进行帮扶,切实为帮扶乡镇解决实际困难。 3、务求实效原则。各帮扶单位和部门要注重帮扶实效,立足自身实际,通过实实在在的活动帮助结对帮扶乡镇落实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各项工作措施,让农牧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切忌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三、工作要求 1、深刻认识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各帮扶部门和单位要把支持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作为改善民生、转变作风、增进干群军民感情的大事来抓,与开展亲民爱民为民、创先争优、“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等活动,以及民族团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结合,广泛深入开展,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热情,形成推进自治县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合力。 2、强化监督考核。把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帮扶工作纳入到各部门和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定期对各部门和各单位开展帮扶工作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实行一月一检、一季一评、年底综合考核的制度,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及年度完成情况检查,督促各乡镇及帮扶部门按照目标任务和计划落实工作任务。 3、加强宣传引导。要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进行宣传的同时,组成宣讲小组深入千家万户,采取面对面讲解说明的方式,广泛宣传农村富民安居工程的重大意义和各项优惠政策,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筹集资金、投工投劳建设美好家园,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自治县加快推进农村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结对帮扶表》
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19日
中共巴里坤县委办公室 2010年7月19日
副本富民安居结对帮扶表0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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