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哈 密 地 区 行 政 公 署 文 件 哈行署发〔2010〕13 号
关于表彰二○○九年度地区行署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 2009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市)、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各项制度,以塑造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政府机关形象为目标,不断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深化和丰富工作内涵,在转变观念、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执行力上取得了新突破,在工作水平、工作效率上有了新提高,在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上见到了新成效,有力推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为实现地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在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勤政廉洁、业绩突出的先进单位。 为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鼓励先进,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对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贸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工商局、外办、口岸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交通局、环保局、地税局、招商局、国资委、水利局、林业局、农机局、畜牧兽医局、气象局、公安局、司法局、编办、民政局、老龄办、残联、信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人防办、融合办、科技局、教育局、文体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红十字会、地震局、知识产权局、行政服务中心等39个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与时俱进,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服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以良好的机关作风和优异的工作成绩,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一○年二月五日
行办文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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