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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主要成就和“十一五”面临的形势

     (一)“十五”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哈密地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很大成就,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就业规模稳步增长,就业结构得到合理改善,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初步形成了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市场就业机制。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增速超过第二产业,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领域,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形成一定规模,有效促进了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

     2.职业培训取得明显成果。坚持职业培训工作以培训资源供给为主导向市场需求为主导的指导思想,以职业技能鉴定为突破口,为就业服务为重点,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职业培训工作,实现了职业培训工作的转机、振兴、突破、扩展,使职业培训工作不断迈上了新台阶,取得了新突破,有力地促进了地区就业再就业工作。“十五”期间,全地区通过各种途径共培训各类人员70000余人。其中在职培训25793人,就业再就业培训20407人,农村劳动力培训23800人。

     3.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两个确保”继续得到巩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继续保持100%。建立了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地区级统筹制度,提高了基金的抗风险能力;非公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成效显著;开展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完成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工作;初步完成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起多层次、广覆盖的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工伤保险由企业覆盖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制度平稳运行。预计到2005年,全地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7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8万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有较大进展,全地区7个街道(乡镇)、39个社区已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企业退休人员由社区直接进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比率将达到50%以上。

     4.不断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行,签订集体合同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建立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和预防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劳动争议仲裁已成为处理劳动争议的有效途径。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组织机构得到不断健全,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有了较大进展。

     完成了哈密地区劳动保障信息系统“金保工程”一期工程的建设任务,实现了全地区联网,达到了“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可以获得相同信息”的目标,失业人员、参保人员、退休人员不出社区就能享受三项服务,大大地提高劳动保障各项工作效率,为各类人员提供了更好的服务。

     (二)“十一五”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也是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分重要的机遇期。随着地区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进一步趋于合理化,社会成员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观念已经发生转变,市场意识和法制观念初步形成,对改革的承受能力和自我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地区抢抓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广东援哈工作的历史机遇,实施煤电化基地建设,推进城市“三化”进程。这些有利条件,为“十一五”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环境和难得的机遇。

     但是,客观分析“十一五”期间,地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反映在:就业形势不容乐观。未来5年,在劳动力供给总量继续增加的同时,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劳动力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劳动力资源不能得到有效地开发和合理配置。劳动力市场的服务功能还处在发展阶段,服务手段、服务质量还不能满足现阶段社会公众的需求;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任务依然繁重,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人口老龄化和失业人员的增加对社会保险压力增大,社会保险还未实现全员覆盖;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十一五”规划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方向,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主线,以人为本,统筹城乡,稳定政策,完善制度,提高能力,强化基础,着力改善社会弱势群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环境。初步形成扩大就业与改善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努力朝着“城乡就业比较充分,分配格局比较合理,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规范高效”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目标推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发展目标。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满足广大劳动者就业和提高收入水平的愿望,不断提高劳动者职业能力,进一步改善社会创业环境,使劳动力资源得到比较充分的开发和合理利用。确立稳定的政府就业投入机制,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形成常规性的就业援助制度。健全城乡统一,内外开放、平等竞争、规范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到“十一五”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左右。建立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制度完善、管理科学、体系完整、水平适度、运转高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实现劳动关系调整的市场化,法制化、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

     三、“十一五”期间,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努力促进就业再就业,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职业培训体系建设,加大职业培训力度,以培训促就业。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强化服务手段,提高就业服务质量,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就业服务的运行机制和职业培训体系建设,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坚持社会化、市场化的发展方向,推动“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机制的完善,形成布局合理、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协调运作的良性机制,形成“大就业”、“大培训”的格局。

     (二)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发展的长效机制,鼓励建立企业年金,探索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起保障方式多层次,资金来源多渠道,管理服务社会化,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体制统一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不断提高劳动保障依法行政水平。

     以《行政许可法》的全面贯彻实施为契机,以建立实施行政许可的具体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与责任制度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劳动保障依法行政水平。

     四、完成“十一五”规划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就业再就业。

     一是继续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不断拓宽就业渠道。紧紧围绕地区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市化建设目标,抓住地区煤电化建设的有利契机,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建立阶段性就业制度,推进非全日制、季节工、短期工等灵活的弹性就业形式,鼓励劳动者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就业。积极发展社区公共服务事业,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创造新的就业空间。建立健全劳务输出组织和劳务供求信息网络,在劳务输入地、劳务中介机构、劳务基地之间,建立起互通信息、密切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加快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建立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监督有力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实行城乡平等就业制度;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在调节配置劳动力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劳动者的竞争意识和市场意识;逐步建立劳动力市场价格机制,定期在劳动力市场发布工资指导价位,引导劳动者在地区间、行业间的合理有序流动。

     三是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强化服务手段,提高就业服务质量,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就业服务的运行机制。实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鉴定申报、失业保险救济、劳动保障代理、社保关系接续等“一站式”服务,实现就业服务体系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

     (二)职业培训。

     一是以就业为导向,结合地区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大职业培训工作力度,加快培养适应地区经济发展要求的知识技能型、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及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二是全面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在全社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学业证书并重的方针,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

     三是引导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市场培训机制,加快建立地区煤电化、盐化工等实训基地建设步伐,开展劳动者就业和素质提高的职业培训项目,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实训基地,从而推动地区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在市场体制中求得发展和壮大。

     (三)社会保险。

     一是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基本完成养老保险制度的配套改革,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二是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相关配套改革,完善基本医疗服务管理,建立制约机制,完善医疗保险的费用支付办法和费用控制办法,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互助的基础上,形成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以及社会医疗救助的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体系,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三是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条例》,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基本形成与市场就业机制相适应的失业人员生活保障和促进就业的失业保险运行机制。

     四是不断扩大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重点加快建立工伤补偿、预防和康复三位一体机制、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工伤保险体系,加快生育保险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

     五是建立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多元化机制。强化征收管理,实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社会保障支出比重,使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相当比例(国家提出的支出比重要达到15-20%)。

     (四)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规范劳动关系。

     一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变更、终止、解除行为;进一步完善各类企业平等协商机制,规范协商程序和办法,加大职工民主参与的力度,监督集体合同切实履行。

     二是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三方协调机制。健全多层次、多形式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继续坚持劳动仲裁工作的三方性原则,完善办案机制,提高仲裁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报告、监控、预防和处理工作。健全落实预防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领导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对重点地区、行业和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控,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消除突发事件隐患。

     四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完善监察目标管理制和评议考核制,全面推行主办监察员制度,积极推进建立和完善企业欠薪保障、欠薪预警等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五)不断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

     严格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一个工程、两个子系统、两层数据分布和三级管理结构、四大功能的总体目标,建立哈密地区的一个资源数据库、两个业务子系统(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和三个配套服务系统(劳动保障办公自动化系统、电话和触摸屏查询系统、劳动保障网站信息浏览系统)。

     (六)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不断加强对地区劳动保障系统干部的政治思想建设和行风建设,在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形成团结、实干、奉献、高效的良好风气,树立大局观念、服务意识、务实作风、协作精神和廉洁形象;对全系统干部队伍普遍进行比较系统的业务培训,改善、提高劳动和社会保障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逐步造就一支业务素质较高、思想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促进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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