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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

电费缴费

 

   电费缴纳标准,缴纳时间、地点,网上缴费等服务
    一、电费缴纳标准:根据新发改价能[2005]883号文件执行。
    二、缴纳时间:根据供用电合同约定时间。
    三、缴纳地点:城区4个即哈密市供电公司中心营业厅、大十字营业厅、口腔医院营业厅、丽园营业厅;乡村7个即陶家宫乡供电所营业厅、回城乡供电所营业厅、花园乡供电所营业厅、大泉湾乡供电所营业厅、二堡乡供电所营业厅、五堡乡供电所营业厅、沁城乡供电所营业厅服务网点。
    四、网上缴费:未开通。

 用电报修服务

   一、受理机构:客户服务中心
   二、联系方式(电话):0902-95598
   三、在线报修:未开通。

停电计划公示

   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及书面下达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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