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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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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职能调整
由于地委信访局和行署信访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地区督查室和经工办撤销后,其部分职能划归办公室。因此,对地委办公室职能作如下调整: |
(一)将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工作交给地区信访局。
(二)负责政策研究工作。根据党和国家、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地委贯彻落实的意见;根据地委指示,起草、参与起草、修改或组织协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修改地委、行署有关重要文稿;对地区政治、经济、党建、文化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发展中的政策性、战略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供地委决策参考;及时反映区内外重要经济和社会信息,推广各地先进经验。
(三)负责督查工作。对地委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干部作风进行专项督查;负责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督查处交办的督查事项;上报地区范围内的督查情况。
二、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地委的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地委的中心任务做好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作用。
(二)负责全面了解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掌握全地区重大动态,为地委决策提供有效服务。
(三)负责综合协调地委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研究县(市)委及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向地委的请示、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地委领导审批。
(四)承担地委和地委办公室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审核把关、校对、翻译、印发和日常文书处理工作。
(五)负责全地区各时期主要工作的信息收集和编报工作;负责地委及其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催办查办工作。
(六)负责地委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地委领导同志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上级领导和其他地区领导来哈的接待工作。
(七)负责接收、传递地区党、政、军及有关部门的绝密、机密文件、专件等。
(八)负责地委、行署机关及住宅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出入机关证件的制发、登记和收缴工作。
(九)管理地委机要局、地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地区国家保密局)。
(十)承办地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地委办公室内设7个职能科室:
(一)秘书一科
负责地委、地委办公室公文的起草、修改、核稿、加密、印制、上报、分发、立卷、归档和上级来文的签收、登记、拟办、传阅、承办;负责地委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编发会议纪要;参与地委和地委办公室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地委、地委办公室印章管理和地委办公室年终总结、工作计划和安排,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等工作。
(二)秘书二科(政策研究室)
负责地委和地委办公室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领导讲话的修改、起草和审查;承担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发展战略,综合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情况;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提出地委贯彻落实的意见;及时反映区内外重要信息资料,推广各地先进经验;负责管理专职秘书;参与地委各类会议筹备工作。
(三)督查科
负责对地委重大决策、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干部作风的督促检查;负责对自治区党委决策在本地区贯彻落实情况的上报。
(四)信息科
负责全地区各时期重要工作的信息收集和编报。
(五)翻译科
负责地委和地委办公室重要文件、综合文稿的翻译、审核以及有关会议的同步翻译。
(六)保卫科
负责地委、行署机关及住宅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地区领导参加的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维持办公区正常工作秩序。
(七)综合科
负责接待和对外联络;负责地委和地委办公室公物采购及管理;负责地委办公楼管理;负责地委办公室财务、职工福利、车辆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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