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密地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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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  传  部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导全地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管理地区社科联、讲师团。
 
  (二)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地区各新闻、出版单位的工作;对哈密报社、广播电视局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管理新闻网站;指导地区新闻工作者协会,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三)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管理地区文联,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四)负责规划、领导地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配合地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五)负责提出地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规划、部署地区宣传思想工作;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有关的政策、法规;调查了解和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知识分子的工作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的工作;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之间的关系;负责制定宣传文化系统骨干、后备干部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宣传思想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地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负责地区对外宣传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
  (七)负责地区新闻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八)完成地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地委宣传部内设3个职能科室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一)办公室
  负责上下联络,协调内外,掌握工作动态,提供有关信息,做好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部内文秘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二)理论教育科
  负责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队伍建设方面的业务工作;负责地区干部理论教育的规划组织和宏观指导;组织编评有关干部理论教育学习教材;负责与有关理论部门的业务联系;配合地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
  (三)宣传科
  负责新闻舆论导向和新闻队伍建设方面的业务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检查指导地区对外宣传品的制作、发行和赠送工作;负责区外、境外记者的联络、邀请和接待工作;研究制定重大宣传报道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与有关新闻单位、出版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地区社会文化管理工作;负责地区新闻工作者协会和新闻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方面的业务工作;负责审查地区重要文学作品、文艺刊物、影视作品及舞台艺术;负责规划、部署地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重大庆祝活动、重大先进典型的学习推广;与有关部门做好普法、科技、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计划生育、国防、征兵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地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指导地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创建活动;承担对地区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的创建、验收、命名并进行综合协调与管理;负责对地区精神文明建设进步中有重大影响的先进典型的发掘、学习宣传,对影响社会文明进步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治意见;承担与自身业务相关的调查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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