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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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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调整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调握社 |
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需要采取的重大措施,组织推动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
(二)研究、指导、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地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
(二)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以及地委的要求,研究制定地区政法工作的措施,及时向地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四)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和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六)负责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七)开展政法工作重大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的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八)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地委及有关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干部。
(九)指导县(市)党委政法委员会的工作。
(十)承办地委、行署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地委政法委内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政法委、综治委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档案管理和资料、翻译、文印、会务、保密保卫、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及接待服务工作。
(二)综合治理科
负责掌握全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督促检查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调查掌握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有关方针、政策和需要采取的重大措施并提出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 (三)执法监督、信访科
负责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的情况;督导和调查政法队伍内部严重违法违纪,徇私枉法案件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讨论有关争议较大的重大疑难案件;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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