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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 十 字 会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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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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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按 |
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有效地开展工作。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指导和协调区域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二)开展备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三)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它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四)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五)宣传国际人道法,指导开展区域内红十字会活动。
(六)积极参与“中华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分库”宣传登记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开展艾滋病预防宣传工作。
(七)承办地委、行署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地区红十字会内设2个部室。
(一)办公室
负责地区红十字会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人事、文秘、挡案、来信来访工作;负责财务和捐助款物的管理工作;负责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对外联络工作。
(二)宣教救护救灾部
组织开展备灾、救灾、赈济工作,制定救灾预案,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进行救护、救助,向上级红十字会报告灾情,并向社会呼吁开展人道援助;组织募捐活动;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培训;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和公益工作;开办与红十字事业相关的经济实体;推动地区无偿献血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实施红十字法规、政策、章程;组织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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