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工商联合会
 主要职责
|
|
主要职责 |
(一)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政议政。
(二)引导会员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三)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推荐及评优、评先协调推荐工作。
(四)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倡爱国敬业、守法,提高会员素质,培养积极分子队伍。
(五)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六)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先富帮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光彩事业。
(七)发挥民间商会作用,履行商会职责,为会员提供市场、技术、商品等信息;提供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
(八)开展工商专业培训,负责对非公有制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初审上报工作。
(九)负责对非公有制经济界人士的出国政审工作,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出境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十)增进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友谊联系,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帮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十一)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调解经济纠纷。
(十二)办好会办企业、事业。
(十三)牵头组建和管理同业公会和行业商会。
(十四)承办地委、行署交办的其它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