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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委 党 校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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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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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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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的要求,负责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地、县(市)及直属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乡村级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中青年干部的培训工作,办好各类培训的班次。
(二)根据自治区党委、哈密地委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负责举办县处级主要领导干部读书班、专题研讨班,重点研讨事关地区稳定和发展大局的重大战略问题。
(三)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要求,负责培训宣传、意识形态领域的理论骨干和干部。
(四)加强重大现实和战略问题的调查研究,结合地区实际,不断调整和完善教学布局,加强党校科研,拓宽学术交流与协作渠道,不断提高党校教学质量。
(五)承担全地区国家公务员培训的教学,管理工作。
(六)在保证质量、规模适度的前提下,继续办好函授教育。
(七)负责对主体班学员在校学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
(八)负责对下级党校进行业务指导。
(九)完成地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地委党校内设13个机构:
(一)校委办公室
协助校领导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会议、机要、档案、保密、印鉴管理、信访接待、治安保卫、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报刊征订、校园规划、财务等工作。
(二)总务科
负责校园绿化、环境保护、校舍维修以及水、电、暖供给,房产管理和物业管理等工作。
(三)党校工作科
负责对全地区县(市)党校执行各级党委有关工作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党校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四)教务处
负责拟定干训、招生、教学计划、组织协调教学工作、总结交流教学经验、考核教师业务、记载教师档案及工作量,搞好文印、远程网络及电化教学工作。
(五)学员科
负责学员的管理工作,抓好学员的党性锻炼、思想教育、督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检查和考核学员在校期间的表现,负责学员的奖惩和毕(结)业鉴定工作。
(六)图书信息室
负责各类图书、报刊、文献、信息资料的订购收集,分编及管理,为党校教学及科研服务。
(七)科研与校刊编辑室
负责党校系统的科研规划,围绕地委、行署重大决策进行可行性调研,为地委、行署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协调组织各种科研活动及学术交流。负责编辑出版校刊。
(八)函授教育部
承办中央党校新疆分院、自治区党校函授学院各项工作,负责本校函授教学管理工作。
(九)政治理论教研室
负责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课程的教学与研究。
(十)经济理论教研室
负责对经济类学科的教学与研究。
(十一)公务员培训部
负责公务员培训的教学管理工作。
(十二)行政与法学教研室
负责行政、法学等学科的教学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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