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业务: 1、客户填写申请资料。 2、由多个部门同时审批的项目,行政服务中心列为联办件, 组织相关部门联合会审,同步审批,同步办结。 3、受理回执单(由中心工作窗口开出) 4、补件通知书(客户所报资料如不完整需办理) 5、办结通知书(承诺的工作日内办结) 6、缴款通知书(如有收费的办理) 7、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投资者在办件及落实优惠政策过程中的投诉。
未受理业务: 明显有国家政策及有关规定不能受理的,向其出具未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