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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棉花轧花厂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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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 依据新疆纤检局2003年1月23日下发新纤质监[2003]3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资格认定质量保证能力前置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州纤维检验所负责对辖区内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审查认定的受理和现场检查工作,填写《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复查)表》报自治区纤维检验局,由自治区纤维检验局审查后统一颁发《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审查认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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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依据新疆纤检局2003年1月23日下发新纤质监[2003]3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资格认定质量保证能力前置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州纤维检验所负责对辖区内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审查认定的受理和现场检查工作,填写《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复查)表》报自治区纤维检验局,由自治区纤维检验局审查后统一颁发《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审查认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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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依据新疆纤检局2003年1月23日下发新纤质监[2003]3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资格认定质量保证能力前置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州纤维检验所负责对辖区内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审查认定的受理和现场检查工作,填写《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复查)表》报自治区纤维检验局,由自治区纤维检验局审查后统一颁发《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审查认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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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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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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