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第一次水利普查专栏
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开展水利普查需要您的支持与参与
普查工作要求
凡在我国境内水利普查范围内的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按时报送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配合普查员工作是每个普查单位和个人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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