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 密 地 区 行 政 公 署 办 公 室 文 件 哈行办发〔2010〕46 号
关于成立地区气化新疆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气化领导气化新疆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7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对地区“气化新疆”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气化新疆进程,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成立地区气化新疆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文全 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亚森·斯地克 行署副专员 李永泉 兵团农十三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李大祥 吐哈油田公司副总经理 金 迪 行署副秘书长、融合办主任 张红光 行署副秘书长、经贸委主任 成 员:肖 强 地区建设局局长 罗艾雄 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 军 地区环保局局长 赵志平 地区发改委副主任 吴 娉 地区经贸委副主任 陈友辉 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 强 地区融合办副主任 姚书贵 兵团农十三师发改委主任 李明奇 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哈密分公司经理 胡江峰 中石油西部管道分公司副经理 李清芬 吐哈油田公司计划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经贸委,办公室主任由张红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肖强、赵志平、吴娉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地区气化新疆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地区气化新疆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地区天然气管网总体规划。
二○一○年六月七日
行办文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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