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 密 地 区 行 政 公 署 办 公 室 文 件 哈行办发〔2009〕64 号
关于印发哈密地区承办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委员会各工作机构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 《哈密地区承办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委员会各工作机构工作职责》已经地区承办自治区第七届民运会筹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哈密地区承办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委员会各工作机构工作职责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下简称“自治区第七届民运会”)将于2010年由我地区承办。为确保本届民运会在哈密办好、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地区已成立了承办自治区第七届民运会筹备委员会。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快落实筹备工作,特制定筹备委员会各工作机构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负责制定《哈密地区承办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方案》及实施细则;编写《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指南》等; (三)负责审核各工作组具体方案和文件,督查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 (四)负责各工作组协调、联络; (五)负责文秘工作;起草领导讲话、相关文字材料,并负责审校、翻译、印发工作; (六)负责拟定民运会财务管理制度;报告民运会经费预(决)算和重要支出;审核支付各项经费;做好民运会财务监管工作; (七)负责经营民运会各种广告及比赛项目冠名业务;确定民运会特许商品代理商; (八)负责民运会嘉宾邀请; (九)负责民运会各类证件的制作、发放,制定《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证件管理办法》; (十)负责会标、会徽、会歌、吉祥物、纪念品(章)的制作(购置); (十一)负责接待自治区督导组和向自治区督导组汇报工作; (十二)负责民运会志愿者队伍的招募、组建、培训; (十三)完成地区承办工作筹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经费筹措组工作职责 (一)制定经费筹措工作方案,组织经费筹集工作,保证各项资金落实到位; (二)接受各种捐赠和赞助; (三)完成地区承办工作筹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安全保卫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实施《哈密地区承办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二)负责应邀参加会议领导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开、闭幕式及各代表团下榻宾馆、比赛及各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会议期间交通管制、刑侦、治安及消防等方面的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运会期间群众上访工作; (五)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六)完成地区承办工作筹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场地建设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按期完成民运会体育场馆新建、改扩建项目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 (二)负责民运会体育场馆的维护保养; (三)负责民运会期间街道美化、绿化、亮化建设,社会氛围的营造;管理各比赛场地周边摊点、非机动车辆;做好各比赛场地周边环境卫生工作; (四)完成地区承办工作筹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开、闭幕式及大型文艺活动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实施《哈密地区承办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幕式总体方案》、《哈密地区承办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闭幕式总体方案》、《哈密地区承办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幕式文艺表演方案》、《哈密地区承办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闭幕式文艺表演方案》、《哈密地区承办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幕式指挥方案》、《哈密地区承办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幕式入场式方案》; (二)负责开、闭幕式入场券的制作、发放和观众的组织; (三)负责民运会开幕式、闭幕式文艺表演以及专场文艺晚会的组织、排练、演出和音响、灯光等设施的安装、调试工作; (四)完成地区承办工作筹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会务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实施民运会会务接待工作方案; (二)负责参会领导、来宾、新闻记者、大会工作人员等在民运会期间的报到、接待等服务工作;负责各代表团的接待服务工作; (三)负责预订参会人员返程机票、车票;安排机场、车站迎送工作; (四)负责贵宾、各代表团、运动员驻地及比赛场馆的医疗保障; (五)负责民运会期间食品卫生监测、监督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六)负责民运会各类纪念品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七)负责民运会期间通讯保障、水电供应、气象预报服务等工作; (八)完成地区承办工作筹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竞赛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实施《哈密地区承办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赛和表演项目实施方案》和《哈密地区承办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竞赛、表演项目的场地安排方案》; (二)负责民运会开、闭幕式及各单项竞赛委员会会场的布置、物资使用后的回收保管工作; (三)负责民运会期间器械、器材的购置、租借、保管、归还; (四)做好竞赛、表演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五)编印及发放大会秩序册、成绩册、成绩公报;印制各类比赛表格,运动员及马匹、骆驼号码薄; (六)负责组织民运会开、闭幕式运动员入场式;撰写民运会开幕式入场式解说词; (七)负责裁判员、工作人员抽调及培训工作; (八)负责做好各代表团、裁判员的报名、报到工作; (九)召集各单项竞赛委员会会议及裁判员、教练员联席会议; (十)做好闭幕式各代表团颁奖工作及组织各单项竞赛、表演项目的颁奖仪式; (十一)审核运动员参赛资格,统计各类参赛人员; (十二)做好竞赛、表演项目观众的组织、管理,场地安排、布置,场馆内卫生、服务、保卫等工作; (十三)做好“体育道德风尚”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的评选和表彰工作; (十四)负责比赛期间参赛牲畜草料供应及防疫、检疫、诊疗工作; (十五)完成地区承办工作筹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宣传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实施民运会宣传工作方案; (二)负责组织民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的宣传报道及稿件审核工作,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三)负责组织新闻发布会和记者招待会; (四)负责确定民运会开、闭幕式解说人; (五)负责民运会会徽、会歌、吉祥物图案的征集、审定工作; (六)负责制作反映哈密地域风情、自然风光、民风民俗等内容的宣传材料; (七)负责制定民运会宣传标语、口号,设计、制作、悬挂民运会宣传品; (八)负责邀请中央、自治区新闻单位记者到会报道; (九)完成地区承办工作筹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招商及经贸洽谈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民运会期间招商及经贸洽谈、项目签约活动; (二)负责做好经贸洽谈商家、企业的接待及服务工作; (三)完成地区承办工作筹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旅游推介及服务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实施《哈密地区承办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旅游宣传促销工作方案》,制作各类旅游宣传册和纪念品,开展各种旅游促销活动; (二)负责旅游饭店、宾馆、各景区景点的管理、服务质量的督促检查、服务人员培训工作; (三)负责推介精品旅游路线,做好旅游服务工作; (四)组织民运会接待导游培训工作; (五)负责旅行社、旅游团接待及住宿安排; (六)完成地区承办工作筹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哈密代表团工作职责 (一)负责各竞赛项目代表队组建和运动员的选拔、集训、比赛工作; (二)负责各表演项目代表队组建和运动员的选拔、集训、比赛工作; (三)完成地区承办工作筹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行办文书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