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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司法局关于落实《地区行署2009年
工作安排》责任分解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司法局、本局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区行署2009年工作安排》,经地区司法局会议研究决定,将2009年地区司法行政工作进行分解,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2009年地区司法局工作任务分解办法

 

  一、人民调解工作

  (一)  努力构建以人民调解手段为基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配合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拟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协调研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积极建立诉前、诉中、诉终调解工作机制,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责任领导:宁雪松,责任科室:基层科,具体责任人:胡亚平)

  此项工作于2009年4月完成,制定并下发实施意见。

  (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基层优势,在基层司法所设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完善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建立健全乡(镇)、村、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为更多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责任领导:瓦依提·阿尤甫,责任科室:基层科,具体责任人:胡亚平)

  此项工作于2009年5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争取今年80%的基层司法所都设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三)要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理念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效能,使调解功能更大的发挥、调解原则更好的落实。拟与地区公安局等有关行政单位加强协调研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总结地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拟制定出台《哈密地区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责任领导:瓦依提·阿尤甫,责任科室:基层科,具体责任人:胡亚平)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筹备酝酿中,争取与相关单位于2009年4月-6月开始调研,7月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四)继续遵循地委“融合发展”工作方针,全面加强兵地联调工作。要根据《兵地联调组织考核验收办法》对乡场级和村连级联调委员会组织进行考核验收,进一步加强兵地联调组织的规范化建设。(责任领导:瓦依提·阿尤甫,责任科室:基层科,具体责任人:胡亚平)

  此项工作于2009年8月组织考核验收,9月份完成。

  二、法制宣传工作

  (五)要继续深入探索,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务求实效,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突出抓好“一个龙头”。即以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为重点,突出抓好“法治进机关”这个龙头,组织、指导、开展好“法治六进”的督导检查工作。(责任领导:宁雪松,责任科室:宣传科,具体责任人:王敏)

  “法治六进”的检查考核工作于2009年7月开始,10月完成。

  (六)要继续抓好“法治进乡村”和“法治进社区”。要与地区“三进”活动、“四下乡”活动相结合,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法进社区”、“法律援助直通车”、“结对帮扶”法律服务活动等多种形式,以及流动人口法制宣传、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等工作,促进地区“法治六进”工作全面发展。(责任领导:宁雪松,具体责任人:王敏、胡亚平、白静、葛敏霞)

  此项工作由宣传科、基层科、公证律师科、法律援助中心四个科室具体负责。其中宣传科负责“法治进乡村”、“法治进社区”活动,并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基层科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每季度组织各县市司法局开展1次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解活动,在“两会”、重大节假日前后要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公证律师科负责组织律师、公证员开展“律师结对帮扶”、“公证进社区”等法律服务工作,每季度至少一次;法律援助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直通车”活动及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

  三、公证律师工作

  (七)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地方党委、政府、各类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等服务。(责任领导:王瑛,责任科室:公证律师科,具体责任人:白静)

  (八)大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管理及执法执业检查和违规违纪惩处力度,完善法官与律师沟通协调联席会议制度。(责任领导:王瑛,责任科室:公证律师科,具体责任人:白静)

  此项工作于2009年3月制定出台有关法官与律师沟通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培训资源共享、加强法官与律师相互监督与管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九)进一步规范地区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制定出台《哈密地区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规则》,树立律师队伍良好社会形象。(责任领导:王瑛,责任科室:公证律师科,具体责任人:白静)

  此项工作于2009年3月制定工作规划。

  (十)认真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力促司法鉴定工作有序发展。(责任领导:王瑛,责任科室:公证律师科,具体责任人:白静)

  此项工作于2009年11月完成,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四、基层司法所工作

  (十一)加快推进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抓好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等级达标工作,争取今年60%的司法所达到自治区级标准。(责任领导:宁雪松,责任科室:基层科,具体责任人:胡亚平)

  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工作中第三、四批建设项目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第五批项目力争今年底全面启动。全地区有37个司法所,60%即22个所,目前地区自治区级规范化达标司法所已完成13个,争取于2009年11月完成其余9个所的达标验收工作。

  五、法律援助工作

  (十二)以关注民生为着眼点,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加强对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残疾人、老人、妇女、儿童等的法律援助,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责任领导:徐建国,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具体责任人:葛敏霞)

  (十三)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服务质量监控评价体系建设,深入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努力做到应援尽援。(责任领导:徐建国,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具体责任人:葛敏霞)

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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