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地人字[2009]14号
关于申报长三角地区海外人才需求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人事局,地直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各类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长三角地区海外人才需求项目的通知》(新人办发[2009]48号)的精神,自治区人事厅按照新疆与长三角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才开发合作协议,计划举办“长三角地区海外人才新疆行”活动,邀请上海等省市不同行业的海外人才来疆开展为期一周左右的智力援助活动。本次活动是以项目为载体,以对口支援的方式,开展区域人才交流与合作。为推动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结合本地、本行业、本部门实际,把握好此次引进高级人才与技术的契机,填写需求表格,于2009年6月10前报地区人事局。
联系人:陈玲
电话:2255505
E-mail: hmdqrc@163.com
附件1:新人办发[2009]48号文件
附件2:长三角地区海外人才项目需求表(点击下载)
哈密地区人事局 2009年6月4日
附 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
办 公 室 文 件
新人办发[2009]48号
关于申报长三角地区海外人才需求项目的通知
2007年5月,自治区人事厅分别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事厅(局)签署《人才开发合作交流会会议纪要》,确定了合作原则与总体项目。9月,在乌鲁木齐市举办了新疆与长三角地区人才开发合作交流合作项目启动仪式,新疆与长三角地区人才开发合作交流正式展开。为推进此项工作,自治区人事厅计划举办“长三角地区海外人才新疆行”活动,邀请上海等省市不同行业的海外人才来疆开展为期一周左右的智力援助活动,并为自治区有关单位今后进一步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的合作交流搭建平台。 本次活动以项目为载体,以对口支援的方式,开展区域人才交流与合作。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填写需求表格,提出需求内容和设想,于2009年6月10日前与电子版一并报送自治区外国专家局。 联系人:杨青 电 话:0991—4685815 传 真:0991—4685827
2009年5月11日
长三角地区海外人才项目需求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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