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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意见>》(哈地人字[2011]56号)文件精神,结合地区交通运输局工作实际,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强化公仆意识,树立与时俱进、履职创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形象,使地区交通运输局机关作风建设、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上一个新台阶。经我局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严格按照活动的目标和要求,把“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与思想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增进民族团结结合起来、与作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快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结合起来,激发局机关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求真务实,兢兢业业,认真履职,做好本职工作,在打造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交通队伍中发挥公务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建立完善管理服务机制,不断强化局机关服务功能,优化机关整体形象,提升科学理政、服务勤政、高效行政、廉洁从政能力,全面促进学习型、效能型、服务性、廉洁型和谐型机关建设。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和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总体部署,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充分发挥公务员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激励公务员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多做贡献,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交通运输公务员队伍,使局机关公务员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三、活动主题

     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

     四、活动总体要求

     “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对人民负责。就是要求公务员始终坚持各族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坚持以人为,牢固树立“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的理念”,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

     为人民服务。就是要求公务员尽职尽责地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切实维护好群众根本的利益。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全心全意造福各族人民群众。

     受人民监督。就是要求公务员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人民群众的监督评判作为推进工作的动力、改进工作的向导、树立形象的坐标。

     让人民满意。就是要求公务员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想方设法地改善各族群众特别是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牧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以各族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和目的。

   五、活动内容

     根据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对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结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表彰标准,围绕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围绕增进民族团结、围绕提高工作效能、围绕提升能力服务基层,充分发挥局机关公务员模范带头作用,带头争先创优、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上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积极培养公务员高尚的道德情操、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抵御社会各种不良思潮以及各种腐朽思想影响。树立公仆意识,规范公务员行为,践行社会公德,坚定信念,铭记使命,履职为民,提升公务员的精神状态,不断提高局机关公务员文明素质。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使公务员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行为进一步规范,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增进民族团结。坚持把爱国、爱疆、爱家乡和建设文化哈密、开放哈密、活力哈密作为创先争优的灵魂,对照党的民族政策、马克思主义“五观”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把民族团结作为生命线,不断加强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推进各民族同心同力同向同调。坚持把爱国奉献作为创先争优的保障,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赤诚于心、奉献于行,为地区经济发展、各族人民富裕默默奉献。坚持把勤劳互助作为创先争优的基石,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发挥公务员主体作用,树立大局意识,形成各民族互尊、互敬、互帮、互爱、互学。把增强“团结意识、稳定意识、感恩意识”作为立足点,将创先争优融入群众文化,形成“爱国奉献、大气包容、改革创新、追求卓越”的哈密地域文化精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引导公务员带头维护民族团结,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带头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使公务员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冲锋在前,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

     (三)提高为人民服务本领。一是提高学习能力。建设学习型公务员队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基层作课堂、把实践作教材、拜人民为老师,学以增智、学以立德、学以致用。二是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倾心倾情倾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提高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群众权益的本领。三是提高现代文化引领能力。坚持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激发活力、凝聚力量,加快现代知识、现代观念、现代制度,现代生活方式、现代艺术转型进程,通过带头示范提升文化引领能力。四是提高敢于担当的能力,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升公务员勇于担当的能力。

     (四)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继续完善绩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懒、散、庸、浮、软、昏、混、推、拖、贪”等不良现象,体现“新疆效率”、刷新“哈密速度”。坚持开拓创新,务求实效,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推动工作上,把满腔热情倾注在为民造福上,把发展的落脚点建立在让群众满意上,把成果和贡献体现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中,大兴为民务实之风,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实现以高度的责任意识秉承求真务实的优良传统,以严谨务实的作风为农牧民群众排忧解难,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为交通事业发展做贡献,不断在高效的履职尽责中树立交通部门良好形象。

     (五)树立公正廉洁形象。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带头弘扬正气,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不谋私利,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和价值观,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防患于未然,力争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内容,完善政务公开的措施、方法和内容,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

     (六)创造人民满意的业绩。紧紧围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深化对科学发展规律性和哈密交通运输现状的认识,坚持生态立区、民生优先、科学发展,不断完善哈密地区交通运输发展思路和措施,认真履行职责,敢于突破,扎实工作,以满腔的热情做好交通运输的各项工作。2012年全面实施完成3个农村公路续建项目,建设里程171.8公里,计划投资10749万元。其中:G312线至西山乡公路建设项目工程55.5公里,计划投资2703.4万元;博尔羌吉至大红柳峡乡公路建设项目工程90.9公里,计划投资5848.2万元;伊吾县至苇子峡乡公路建设项目工程30.3公里,计划投资2197.3万元。同时,坚持“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理念,按照集中建设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少数民族居住区为重点的原则,实施完成120公里通村油路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5682.23万元,使富民惠民利民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为推进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贡献。同时交通运输局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本年度的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和本职岗位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积极争创一流业绩,争当优秀公务员,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六、创新活动载体和方法

     在局机关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的载体是: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发挥作用,具体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广泛推行公开承诺。在认真落实党员公开承诺制的基础上,围绕群众关切期盼,积极开展公务员依岗承诺活动。局机关全体公务员要从本职岗位的实际出发做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言必信、行必果,使公开承诺成为深入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重要举措。

     (二)建立领导点评机制。结合党员评议活动和年度干部考核,局领导对党员公务员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点评,每年至少点评1次,采取集中点评、个别点评、现场点评、随机点评、重点点评等方式,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不断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局领导利用工作讲评、公务员考核等对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和工作作风改进等进行评价。

     (三)健全群众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制度。采取调查研究、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加大服务对象评议局机关公务员工作表现,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详细的考核评价标准,与业务工作考核、党员民主评议有机结合起来,按程序每年组织公务员开展年度考核,将评价评议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奖惩、职务升降的重要依据。

     (四)创新丰富争创内容。以“三亮三比三评”(即: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服务、比效能、比贡献;群众评议、干部互评、领导点评)为主的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在活动中坚持围绕便民利民惠民工作,着力在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出台惠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下功夫,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变化和实惠。

     (五)及时表彰和树立先进典型。按照公务员奖励的有关规定,坚持上级表彰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把发现、树立、宣传、推广先进典型作为活动的重要抓手,对活动中涌现的典型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向上级推荐,争当地区“人民满意公务员或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中,成立由党组书记白建国担任组长,副局长纪家俊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地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各科室具体落实,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做到领导重视,责任到人,目标明确,确保“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二)重视学习,提高素质。以政治理论学习、党课教育为载体,以革命传统、职业道德和理想信念为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引导局机关全体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组织学习英雄事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创先争优的自觉性和内在动力。以业务学习教育活动为抓手,抓好法律法规、经济知识和交通运输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努力提升业务素质。围绕加快交通运输发展课题,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养护、城市客运发展为主的调研,深化“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促进全体干部熟悉法规、吃透政策、精通业务,力争培养和造就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交通运输公务员队伍。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各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务员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中去。认真挖掘选树先进典型,将选树作为活动的重要抓手,把工作中默默无闻、乐于奉献、勤奋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宣传出去、推进争创活动的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增强争创活动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活动中要广泛开展比服务、比效能、比贡献,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形成“比、争、创”良好风气。把公务员创先争优与交通业务工作、主题教育活动、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互相促进、相得益彰,推动交通运输工作科学发展、率先发展。通过宣传活动在全局上下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措施,常抓不懈。一是把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与 “三改进三强化三树立”( 即:改进思想作风、改进工作作风、改进纪律作风;强化学习培训、强化目标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树立大局意识、树立民本意识、树立效能意识)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整体推动。二是把开展这项活动和完成交通运输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抓好落实。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每位公务员更好地立足本职、争创一流,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更好地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不断激发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生机活力。三是把活动与机关效能建设有机结合,以健全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开门评议制、公开透明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八项制度为切入点,以认真落实“十条禁令”为重点,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创新管理体制,努力提升公务员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把活动开展与行风政风评议相结合,与科室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相结合,推动干部职工立足本职、脚踏实地、勤奋工作。通过完善各项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五)严格督查,加强指导。根据开展活动的要求, 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指导意见,督促抓好落实。同时,结合活动开展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形成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长效机制,推动活动有效开展。

 

 

                        哈密地区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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