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平稳
春节期间,地区安监局提前安排部署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监管工作,确保了地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平稳。 一是高度重视,及早部署。地区安监局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对春节期间加大烟花爆竹监督检查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与地区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燃放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手段,以滚动字幕和刊登头版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其中滚动字幕全天24小时在哈密电视台进行播放。 三是完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机制。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打非”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案件4件。 四是加强春节期间销售监督检查。组织对市域内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和(长期)零售网点进行了拉网式安全检查,出动执法人员944余人次,出动执法检查车辆298台次,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450余家次,提出整改要求140余条,依法查处无证经营网点5处,收缴伪劣和非法爆竹9.5万余响,双响炮900枚,窜天猴300发,擦炮360盒,彩珠筒11根。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节后已回收零售网点未销售剩余烟花爆竹,各零售网点签订承诺书114余份,节日期间未发生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地区安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