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成功处置一起道路运输甲醇泄露事故
2011年5月7日23时,在国道G30线3743公里+900米处,一辆车号为鄂F2M985重型罐式拉载31吨甲醇的半挂车,由西向东行驶时发生自翻事故,造成甲醇从罐体顶部排气孔泄露。
5月8日12点20分地区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行动,由副局长吐尔逊·艾麦提带队,会同地区公安消防部门赶赴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援。由于甲醇是易燃、易挥发的有毒液体,若遇高热、明火可发生燃烧和爆炸事故。到达现场后,安监、公安消防及现场执勤的公安交警共同制定救援方案。在保持道路畅通状态下采取单向临时性封闭后对罐体进行喷水冷却,同时对泄露的甲醇进行稀释,在确定周边环境安全后进行倒罐作业,并于5月8日17时30分左右顺利完成倒罐作业。成功处置这起甲醇泄露事故,确保了国道G30线交通安全。
地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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