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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业务流程
(一)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核发
退休人员领取办理养老金核算《告知书》→携相关资料到征管科开具历年缴费记录核定表→养老科初审资料,建立退休待遇关系、核定养老金→转审核科复核→草拟、印发核定养老金的批复→社会化发放
时限:提交资料齐全、当月10号前申报、审核无误的,7个工作日办结,于本月发放;当月11号以后申报的,次月发放。
(二)非因工死亡参保人员及死亡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待遇审批及支付死亡职工单位或亲属提供相关申请资料→养老科审核资料真实性→核算应享受丧葬费、抚恤金待遇→转审核科复核→亲属携本人身份证到财务科领取。
时限:去世当月申报,提交的资料齐全,审核无误,于次月5号办结;去世次月申报,5个工作日办结。
(三)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
养老科按时将离退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待遇变更情况及待遇调整情况录入计算机→在前后台核对一致的情况下,进行支付结算→转审核科审核→制作发放数据软盘送至代发机构→异地发放人员打印汇款单汇出→编制财务报表
(四)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调查工作
每年2月份将《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邮寄给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要求他们收到表后,及时到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当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的认证工作(签字、盖章)。并要求在3月底前将签字盖章的认证表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寄回。逾期不返馈“认证表”的将在次月停发其养老金。待与其再次联系进行二次认证后,补发其养老金。
(五)退休证的办理
1、对历年退休的人员要求办理退休证的随到随办。
2、对现退休的人员在来领取养老金待遇批复时一并办理。
3、应提供的资料:退休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照片各一张。
联系地址:哈密市前进西路6号原军工站旧址 联系电话:0902-223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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