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秋季哈密市教师资格认定 公 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工作部署,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定于2011年9月21日开始,我区全面启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工作,即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安排,我区2011年秋季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正式开放时间为2011年9月21日—12月5日。 二、哈密市初级中学、小学、 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体检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2011 年9月21 日—10月21日; 2、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10月21日—10月31日; 3、非师范类教育教学能力测试:2011年11月1日(汉); 2011年11月2日(民); 4、体检:2011年11月3——4日 5、资格审查地点为哈密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室 三、新的政策要求 (一)从2011年起,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执行新的收费标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我区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批复〉》(新发改收费〔2011〕1024号),同时《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2002〕1003号)收费文件废止。 (二)根据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2011年起,我区对申请认定幼儿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标准做了相应调整,请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 (三)2011年起,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可以按照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 四、201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先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登陆网址:http://www.jszg.edu.cn),点击相关链接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并用 A4 纸单面打印一式两份,交哈密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室审核。 五、申请教师资格者审核时需提供材料: 1、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该表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工作单位填写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社会人员户口所在(派出所)居委会填写盖章。 3、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汉语水平(HSK)等级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自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3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且 3 张为同一底版,照片后面写姓名、身份证号。 6、每个申请人员的以上材料均要用 A4 纸张复印,并依序装订成册装入档案袋报送。 六、照片格式要求: 1、照片文件类型为.jpg,例如:李锋.jpg; 2、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 3、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六、个人网上报名登录密码一定要记住,否则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哈密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室联系。 联系人:亚克甫.吾尤甫 联系电话:2232133
哈密市教育局 201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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