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哈地安委字〔2011〕12号
关于印发《哈密地区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哈各单位,地区有关企业: 为切实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全面提高农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素质,不断提升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现将《哈密地区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哈密地区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 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高农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素质,不断提升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地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要求,推动哈密地区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从2011年至2012年,对全地区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分阶段、有重点的培训,使之成为懂消防法律法规、懂农村消防建设、懂农村消防管理、懂农村火灾扑救的农村消防工作“带头人”和“明白人”,提高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
二、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
(一)成立地区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主 任:努尔恰里甫 行署副专员 副主任:李 江 地区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 马玉清 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新延 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赵晓东 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肖 强 地区建设局局长 罗艾雄 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朱 磊 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汤 梅 地区卫生局党组书记 衣力夏提•衣布拉音 地区农业局党组书记 刘曙光 地区林业局局长 赵志江 地区工商局局长 张 勇 地区工会主任 王守江 地区畜牧局局长 王志远 地区民政局党组书记 依斯坎旦•阿訇扎德 地区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于建民 地区团委副书记 买买提•伊布拉音 地区旅游局副局长 热哈提•艾力别克 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吐尔逊•玉素甫 地区农机局副局长 孟玉国 地区水利局副局长 师惠珍 地区文明办主任 王志高 地区农业局副局长 郭振刚 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许业平 哈密市副市长 李建勇 巴里坤县委常委 李龙乾 伊吾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赵晓东兼任,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二)任务分工 1、地区安委会负责全地区农村消防安全培训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组织对各县(市)农村消防安全师资力量进行培训。各成员单位必须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行业培训,消防支队负责全地区培训教材的订制、发放,并积极配合各县市、部门开展培训。 2、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农村消防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对本地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培训。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乡镇、建制村数量等实际情况,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培训目标,科学确定培训时间、地点和方式,并于2011年6月底前将培训方案报地区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备案。 (二)培训进度。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培训工作台帐,务必于2011年底前完成培训任务总量的40%,2012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培训任务。 (三)检查验收。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培训任务后,应向地区安委会提出验收申请,由地区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在2012年9月30前向地区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培训工作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保障。开展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培训是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支农惠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经费保障等措施。要解决培训教材、场地以及参训人员食宿等培训经费,原则上不得向培训人员收取培训费用。 (二)精心组织,确保培训效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培训的教学课件,精心选派业务骨干,采取集中授课、实地操作、现场观摩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建立培训台账,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人员、培训人员、考核发证等培训信息。乡镇长和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培训课时原则上不得少于8课时,实地操作、演练不得少于4课时。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全地区大范围开展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培训尚属首次,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通过本地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主要媒体,大力宣传农村消防安全培训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建设、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中的积极成效,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四)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安监、民政、农业、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水利、畜牧、农机、公安消防等部门的组织协调,努力将有关消防安全培训内容纳入相关部门的农村教育培训课程,推动农村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深入开展。要总结积累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地区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地区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县(市)农村消防安全培训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或编发工作简报。 联系人:续建国 联系电话:232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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