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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05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16   信息来源:   【字体:

艾尼瓦尔·艾买提代表:

您《关于落实好退耕还林政策,做好后续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合理变更树种的建议。退耕还林工程坚持农户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是否退耕、种植树种都由农民自己决定。退耕农户自愿变更树种、且符合退耕还林相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的,经农户申请、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均可实施树种变更。我市各级林草部门对符合相关规定及标准的树种变更申请,均按照流程及时办理。伊州区退耕还林工程近几年均有实施树种变更,2022年申请树种变更5千余亩已基本完成,目前林草部门正在开展检查。

二、关于认真落实好补助期满现行政策的建议。首先,针对2021年我市退耕还林国家补助政策均已到期、影响退耕户管护热情的问题,市林草部门已多次申请自治区林草部门沟通协调,针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问题继续出台相关补助政策。其次,按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规定,国家级公益林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区划界定和申报工作,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对省级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核查、公布。经对接自治区林草部门,目前我市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因不符合国家级公益林界定条件,均未纳入国家级公益林。森林抚育补助项目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经自治区林草部门审批通过后可纳入补助范围。我市各级林草部门积极面向退耕农户开展宣传,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积极申报,争取纳入项目管理,以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三、关于坚持扶持好退耕产业后续发展的建议。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在不破坏植被、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前提下,允许退耕还林农民间种豆类等矮秆作物,发展林下经济,以耕促抚、以耕促管。鼓励个人兴办家庭林场、牧场,实行多种经营。各级林草部门通过“大学习、大培训、大宣讲”等方式,面向退耕农户开展相关政策宣传,第一季度开展宣讲15场次,鼓励退耕农户通过土地流转、实施间种、树种变更等方式,发展林下经济、提高收入。同时,我市林草部门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对退耕还林工程在退化林修复等项目中给予政策倾斜。

四、关于积极探索退耕还林成果巩固试点工作的建议。我市一是通过大力开展政策宣讲,动员退耕农户通过树种变更、发展林下经济、申报相关项目等方式增加收入;二是各级林草部门履行职责,对实施变更的林地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林地保存;三是各级林草部门认真落实补贴政策清单公开,村级公示等相关制度;四是根据存在问题积极探索对策,努力争取相关优惠政策,以降低林地管护成本。

今后我市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积极探索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措施、办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哈密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13日

(联系电话:17799350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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