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1年哈密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7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哈密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企业关心关切,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透明化,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了政府公信力。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哈密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2021年哈密市政务公开任务清单》和《2021年哈密政务网部分重点栏目信息维护实现要求》,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通过哈密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民生类、服务类信息,依法常态化向社会集中公开政策文件、重点领域信息、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提案议案答复等政务动态信息和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得到全面提升。二是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哈密政府网为依托,全年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551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1548条,议案提案答复24条,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38条)。全面公开部门(单位)财政预算及决算217条。全年哈密政府网访问量285.4315万人次。三是在及时维护原有政府网栏目的基础上,新开设“‘十四五’规划”“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3个专题栏目,并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生态环境”“教育领域服务”“医疗卫生”“预算/决算”“直达资金”栏目和“脱贫攻坚”“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疫情防控”专栏常态化公开有关信息,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四是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全面公开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类“双公示”信息235条。

(二)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制定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接收渠道和途径,并在“依申请公开”栏目中发布相关情况说明。同时开设传真、信函和当面申请通道,进一步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加强与申请人主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推动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2021年,我市收到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均已依法依规予以答复。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是制定《2021年度哈密市政务公开和“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落实评价指标体系》,从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平台建设、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方面明确考核目标。加强对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单位)考核管理。二是制定《2021年哈密市政务公开任务清单》和《2021年哈密政务网部分重点栏目信息维护实现要求》,理清任务责任和时限,强化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单位)工作主动性。三是明确政府信息发布工作职责,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审查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并开展各类平台信息公开情况的检查督查,每季度对栏目更新情况及内容发布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抽查,形成问题清单,并实时通报,督促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四)不断优化政务平台建设。扎实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功能化和数据库建设工作,完成网站群集约化平台升级,实现与自治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统一交换。安排专人对政务公开渠道功能、运行进行维护,提升运行维护工作质量。通过哈密政府网WAP版、政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多种渠道发布政府信息,促使网站信息化程度提升,降低了公开成本。

(五)加大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在政府网站将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向社会公开,并公开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做好自治区政务服务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对照《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函〔2021〕93号)要求,将工作做到日常,通过平时的督导检查、通报,促进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和维护相关栏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办下发《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新疆)整改清单通知》中指出的问题,对各区县、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政务公开专项督导,印发《通报》2期,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工作走深走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

0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29

1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02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9917

行政强制

156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3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4

0

2

4

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4

0

0

3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1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1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4

0

1

4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1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需进一步提高。哈密市政府信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类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

2.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较少,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政务公开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还有一定差距。

(二)改进情况

1.加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信息传播力,促进政务公开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提高政策知晓度,对于群众“需知、想知”的信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

2.加强督导检查和业务培训。组织各区县、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对照《评估报告》指出的问题、指标逐项对标对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狠抓整改和工作任务落实,开展好自查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对各区县、市直各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力度,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工作走深走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和培训,稳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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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