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流水号 |
20210806002 |
标 题 |
噪音扰民 |
写信时间 |
2021年08月06日 |
信件内容 |
全民健身广场大爷放私人扩音器设备唱歌严重扰民,于昨天8月5号下午七点四十分到十点零八,严重扰民影响周围小区人居家学习生活,麻烦对在公共场所有用私人扩音器严重扰民的事件予以管控,谢谢。我希望我们是允许在公共场所放松身心的,但是不是放纵自我的。 |
办理情况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伊州区公安局指派辖区西河派出所与哈密河国家湿地公园(健身广场)负责人沟通,健身广场负责人将每天派工作人员对唱歌、跳舞人员进行提醒,声音不要过大,防止影响到旁居民的正常生活;同时伊州区公安局西河派出所民警已现场告知其广场内唱歌、跳舞人员如果噪声达到国家法定标准的,公安机关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进行依法处置。 伊州区公安局 2021年8月11日 |
处理时间 |
2021年0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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