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林草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
序号
改革事项
许可证件名称
设定依据
具体改革举措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权限内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1.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编制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完善办事指南。
2、申请人承诺已具备相应场所、人员、设施设备、技术能力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