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无线广播台、电视台设台单位:
为加强广播电视无线电台站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2020年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工作要点》,现决定开展广播电视无线电台站执法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为哈密市辖区内设置使用无线电广播台、电视台的设台单位。
二、检查项目
(一)是否存在未办理无线电台站执照或电台执照过期的情况。
(二)台站名称、台址、经纬度、工作频率、最大发射功率、天线距离地面高度等台站参数是否与电台执照相符。
(三)无线电调频广播发射设备的技术参数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与许可条件一致。
三、检查方式
(一)我局从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两名执法人员组成执法小组开展执法检查。
(二)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
(三)校园广播、有线广播不在此次检查范围内。
四、查处措施
(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被检查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
(二)对于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依法立案查处。
(三)检查结果将反馈到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局并在哈密市政府网站公布。
联系人:李军
哈密市无线电管理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