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哈密市一帕教育学校已不符合办学条件,存在无实际招生、无办学行为等情况。按照“双减”工作要求,依法规范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现将哈密市一帕教育学校办学许可证予以注销(废止),现予以公告。请该机构在自行组织清算后,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
办学许可证注销(废止)后,该机构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执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从事的任何活动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自负。
特此公告。如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联系电话:0902-2232441。
序号 |
名称 |
办学许可证号 |
办学地址 |
1 |
哈密市一帕教育学校 |
教民6522017000031号 |
伊州区环城路宝都花园1号楼2层 |
哈密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