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哈密市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8月13日,执法人员重拳出击,对2起涉嫌哄抬物价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作出行政处理。
近日,有群众举报,伊州区西河街道翰林华苑聚福园生活超市哄抬西红柿等蔬菜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8月13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现场调查取证,发现该超市未按要求对蔬菜进行明码标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西红柿等菜品价格虚高,涉嫌哄抬价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伊州区西河街道新瑞花苑小区邻居之家生活超市了解情况。经查,该超市负责人没有营业执照,且所有产品未明码标价。针对这两个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据了解,为确保疫情期间生活用品价格稳定,我市对全市蔬菜经营摊点及市场主体开展价格警示提醒,严防哄抬物价行为。自疫情发生以来,从监测的20种蔬菜价格来看,价格有升有降,整体保持稳定。市市场监管局还开展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对粮油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直销点、粮油店等经营情况进行巡查,加大“菜篮子”“米袋子”产品价格质量监管力度,常态化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公路检疫等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科科长贺忠说:“这几天,市区两级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已全部充实到各小区,开展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只要不超过正常的利润率,都在允许范围之内,否则就有哄抬价格的嫌疑,执法人员将依法严肃处理。”
(融媒体中心记者李旭光、买里也木古丽·艾赛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