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密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哈政办发〔2021〕14号)要求,现将《哈密市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请于2021年12月23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箱、传真、信函等方式反馈至哈密市司法局。
电子邮箱:411577095@qq.com;
邮寄地址:哈密市伊州区新民六路经八路哈密市司法局法治科,邮编:839000
联系电话:0902-7191067
传真:0902-7191028
附件:《哈密市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
哈密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