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是公安机关受理处置企业和群众报警、紧急求助和警务投诉的报警服务平台,按照2021年公安部下发《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要求,110负责受理范围如下。
1.报警类范围:恐怖袭击类警情、刑事类警情、治安类警情、道路交通类警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类警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2.求助类范围: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危及人身安全状况,以及公众遇到其他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发现老年人、儿童以及智力障碍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行为能力、辨别能力差的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紧急帮助查找的;涉及水、电、油、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发生地震、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险情,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参与紧急处置的;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紧急求助事项。
3.投诉类范围: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纪律规定,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和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