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局之年,也是关键之年。今年以来,哈密市财政局按照中央、自治区“四个不摘”、“八个不变”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稳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一是落实闭环监管责任,加强资金监管。按照“权力下放、管理加强、责任明确、措施跟上、监督到位”的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闭环”监管工作机制作用,筑牢资金安全“防火墙”。
二是注重项目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督促各区县完成2020年扶贫项目绩效自评及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工作。通过编制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进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措施,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坚持公开透明,强化资金公示。按照透明预算要求,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相关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
四是加快资金支付,推进项目建设。按照自治区序时进度支出要求,市财政局以旬报、月报的形式定期对各区(县)扶贫项目资金拨付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支出旬进度、月进度,提高资金拨付率,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形成实物量,避免“资金等项目”问题的发生。
哈密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