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及自治区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分配情况公告公示如下:
资金来源
2022年12月哈密市批转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及自治区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353.5万元,具体资金下达文件公告如下:
1.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118万元。
2.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73万元。
3.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152.5万元。
4.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1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关于自治区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细则》(新财规〔2021〕7号)有关规定,对相关资金自治区切块下达脱贫县。
三、分配结果
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及自治区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353.5万元,经自治区审定,分配结果为:
安排到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及自治区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353.5万元,占本次公示资金总额的100%。
四、资金分配情况(单位:万元)
区(县) |
资金合计 |
中央资金 |
自治区资金 |
市本级资金 |
备注 |
哈密市合计 |
3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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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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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州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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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县 |
3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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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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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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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902—2231370
哈密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