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志愿服务工作建设,促进哈密市志愿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维护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推动哈密市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哈密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2年12月22日哈密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23年2月5日起施行。
现对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一、《办法》的出台背景
志愿服务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对创新社会治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新形势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着重要意义和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目前,哈密市志愿服务已进入加速发展期,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主体不断增多,志愿服务活动的形式不断丰富、领域不断拓展、参与度不断提高,志愿服务已成为市民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重要方式和体现哈密城市文明进步、展示哈密城市形象的重要形式,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实践基础。随着哈密市志愿服务的不断推进,我市志愿服务工作面临着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挑战,志愿服务的发展也面临着诸多制约和限制,许多问题需要予以规范。及时出台我市的志愿服务管理办法非常必要。
二、《办法》的制定依据
《办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参考借鉴了各地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对志愿服务工作涉及的活动、组织、成员和服务对象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等。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总则、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记录、志愿服务培训、保障与激励、附则等八章四十五条。
第一章总则,共四条,对出台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坚持原则进行了明确,理顺了管理体制。
第二章志愿服务组织,共七条,明确了志愿服务组织的注册方式、志愿服务组织的具体职责、招募志愿者方式、志愿者宣誓内容、志愿服务组织经费来源以及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活动的具体要求。
第三章志愿者,共五条,明确了志愿者的注册方式,志愿者的条件、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共八条,明确了志愿服务活动具体内容,开展活动程序,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在开展志愿活动中的权利保障,规范了志愿服务活动中签订协议的内容,对哈密市开展志愿服务月、全民公益日进行了明确。
第五章志愿服务记录,共六条,明确了志愿服务记录的具体平台、记录内容、记录要求、时效、查询方式。
第六章志愿服务培训,共五条,明确了志愿服务培训内容、培训老师的选定方法以及开展培训需要注意的事项。
第七章保障与激励,共八条,明确了志愿服务活动经费来源、评价体系以及考核方式。
第八章附则,共两条,对法律责任和施行时间进行了明确。
相关链接:哈密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