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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7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2/07/15      编辑: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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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5日-2022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2-2236080(兼传真)通讯地址:哈密市伊州区翰林路13号,邮编839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塘气试1井等11口井浅层气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哈密市巴里坤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盆地条湖凹陷西峡沟构造带条231井区,东北侧距巴里坤县三塘湖乡西峡沟村东北约9.2km,西距三塘湖乡52km。项目为新建,属于新区块开发,未开展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工作。本次拟新钻11口气井,完井后试气。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环保投资381万元,环保投资占比6.93%。

(一)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期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合理规划临时占地,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周边地表砾幕层的扰动;施工前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和恢复,禁止随意占用土地;合理选线,最大限度避绕项目区植被和野生动物活动场所;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和教育,规范施工操作;严格规定施工人员和机械车辆活动范围,所有车辆采用“一”字型作业法,避免并行开辟新路,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土方开挖按照原土层顺序回填及覆盖,做到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施工过程和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表土与底层土分开堆放,表层0.3m的土壤单独堆放并采取覆盖措施,恢复地貌时,分层回填;设置“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禁止施工人员随意惊吓、捕猎、宰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拆除所有临时建筑,清理施工迹地,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施工剥离的表土用于后期生态恢复;防治土地沙化措施主要包括:在井场周边修筑地边梗,钻井作业结束后,将井场覆土压实覆盖一层砾石(6cm),防止风蚀;土地临时使用过程中发现土地沙化或者沙化程度加重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进一步采取机械治沙和生物治沙等综合整治措施。

(二)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期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尽量利用现有公路网络,道路洒水降尘;钻井材料集中堆放,下垫上盖;采用高品质的柴油、添加柴油助燃剂;定期维护钻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禁止焚烧原油、废油品及各类废弃物;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烃类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设施设备、阀门定期检查、检修,以减少“跑、冒、滴、漏”,防止油气泄漏进入大气环境;事故状态下,紧急切断油、气源,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烃类及油的排放量。试气井采出气(主要成分为甲烷)若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根据《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要求,通过放散管燃烧放空,燃烧放空主要产生CO2和水。同时,严格执行《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5225-2012)关于放喷池选址要求及放喷撤离要求。

(三)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钻井队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和试气期井下作业废水(洗井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排入营地内防渗生活污水收集池,定期清运至牛圈湖区块生活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井下作业废水进入井口方罐拉运至牛圈湖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运输车辆通过采取定期维护、密封、增强驾驶员环保意识等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废水散落、遗洒。

(四)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基础减振和设置隔声罩,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优化施工组织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五)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本项目在钻井期和试气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钻井泥浆、岩屑、机械设备废油、废弃防渗膜、生活垃圾。钻井泥浆产通过储罐回收后随钻井队用于后续钻井使用,不产生废弃泥浆;钻井岩屑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出的钻井岩屑经检测符合《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后用于铺垫井场,检测不合格岩屑委托第三方处置;废机油由钻井单位用专用罐集中收集后自行处置;废弃防渗膜属于HW08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900-249-08,防渗膜可重复利用,破损无法再利用的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送至三塘湖基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2

塘1井等19口浅层气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哈密市巴里坤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盆地马朗凹陷马北斜坡带,东北侧距巴里坤县三塘湖乡西峡沟村东北约9.2km,西距三塘湖乡52km。项目为新建,属于新区块开发,未开展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工作。拟新钻19口气井,完井后试气。项目总投资8687万元,环保投资396.6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57%。

(一)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期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合理规划临时占地,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周边地表砾幕层的扰动;施工前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和恢复,禁止随意占用土地;合理选线,最大限度避绕项目区植被和野生动物活动场所;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和教育,规范施工操作;所有车辆采用“一”字型作业法,避免并行开辟新路,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土方开挖按照原土层顺序回填及覆盖,做到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施工过程和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表土与底层土分开堆放,表层0.3m的土壤单独堆放并采取覆盖措施,恢复地貌时,分层回填;设置“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禁止施工人员随意惊吓、捕猎、宰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拆除所有临时建筑,清理施工迹地,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施工剥离的表土用于后期生态恢复;防治土地沙化措施主要包括:在井场周边修筑地边梗,钻井作业结束后,将井场覆土压实覆盖一层砾石(6cm),防止风蚀;土地临时使用过程中发现土地沙化或者沙化程度加重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进一步采取机械治沙和生物治沙等综合整治措施。

(二)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期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尽量利用现有公路网络,道路洒水降尘;钻井材料集中堆放,下垫上盖;采用高品质的柴油、添加柴油助燃剂;定期维护钻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禁止焚烧原油、废油品及各类废弃物;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烃类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试设备、阀门定期检查、检修,以减少“跑、冒、滴、漏”,防止油气泄漏进入大气环境;事故状态下,紧急切断油、气源,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烃类及油的排放量。试气井采出气(主要成分为甲烷)若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根据《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要求,通过放散管燃烧放空。同时,严格执行《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5225-2012)关于放喷池选址要求及放喷撤离要求。

(三)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钻井队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和试气期井下作业废水(洗井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预计产生量为0.53t,排入营地内防渗生活污水收集池,定期清运至牛圈湖区块生活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井下作业废水产生量为12971.33t(41.18t/d),进入井口方罐拉运至牛圈湖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运输车辆通过采取定期维护、密封、增强驾驶员环保意识等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废水散落、遗洒。

(四)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基础减振和设置隔声罩,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优化施工组织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五)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本项目在钻井期和试气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钻井泥浆、岩屑、机械设备废油、废弃防渗膜、生活垃圾。钻井泥浆产生量3251.10t,通过储罐回收后随钻井队用于后续钻井使用,不产生废弃泥浆;钻井岩屑产生量3514.69t,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出的钻井岩屑经检测符合《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后用于铺垫井场,检测不合格岩屑委托第三方处置;废机油由钻井单位用专用罐集中收集后自行处置;废弃防渗膜属于HW08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900-249-08,防渗膜可重复利用,破损无法再利用的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725t,统一收集后运送至三塘湖基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3

塘油参1井、塘油参2井钻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哈密市巴里坤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工程位于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镇,塘油参1井西侧距离三塘湖镇约59公里,南侧距梧桐窝子15公里,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4°05′00.53″、北纬44°10″51.43″;塘油参2井西侧距离三塘湖镇约45公里,南侧距离岔哈泉村约25公里。工程建设性质为新建,属于石油开采新区块,未开展编制开发规划和规划环评工作,工程部署2口参数井。本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9.62%。

(一)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钻井、施工前,应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和恢复;临时性占地进行合理规划,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尽量选择在植被稀少的区域;为保护土地资源,在施工前,对井场和道路所处位置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作为后期生态恢复;施工过程中严格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之限于在各工区范围内活动;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所有车辆采用“一”字型作业法,避免并行开辟新路,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制定严格的施工操作规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和教育,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强化风险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与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风险概率,避免可能发生的油品泄漏事故对荒漠野生植物生存环境造成威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破坏地表稳定砾幕层及固沙植被;在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临时堆土必须进行拦挡;在井场周边修筑地边梗;对施工人员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保护野生动物的观念,禁止施工人员随意惊吓、捕猎、宰杀野生动物;设置“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施工期避开大风天气作业,避免风蚀引起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及时进行清理、平整,拆除临时建筑物,清除废弃材料,结合地形恢复场地并平整土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减少沙物质来源,并覆土压实覆盖一层砾石(6厘米),防止风蚀现象发生;对于恢复状态不好且易发生沙化的地段,根据实际情况对地表进行人工固沙处理;在植被恢复用地上,进行人工播撒适量抗旱耐碱的植物种子。

(二)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本工程建设期大气污染来源为场地平整、道路施工和货物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污染,以及施工、钻井机械废气,其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而逐渐消失,但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及维护,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硬化道路、散装物料堆放和运输时加盖篷布等措施。试油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根据试油阶段实际情况,如伴生气气量较小,不具备回收利用的条件时,根据《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要求通过放散管充分燃烧放空;天然气量较大时,应采取撬装天然气回收装置进行回收。

(三)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采取源头控制措施,使用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工艺,良好合格的防渗材料,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泄漏风险,同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保证施工质量;采用“钻井泥浆不落地技术”,严格落实防渗措施,剩余钻井泥浆回收后用于后续钻井液配置;井下作业均带罐作业,采用的专用收集罐集中收集作业废水;设备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定期对固井质量进行检查,防止发生井漏等事故。

(四)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本工程建设期噪声主要来自钻井施工过程中钻机、柴油发电机和泥浆泵噪声、机动车辆噪声等,为短期影响,工程区无居民点分布,不会造成噪声污染。

(五)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工程建设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钻井作业产生钻井泥浆约295.32立方米、钻井岩屑约201.92立方米,均进入钻井泥浆不落地系统实现固液分离,水基岩屑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泥浆配制,固相岩屑经检测符合《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后用于铺垫井场,检测不合格岩屑委托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压裂返排液约306.42立方米,井下作业采用带罐作业,压裂返排液进入罐车拉运至牛圈湖废液池暂存,上清液运至牛圈湖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油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机械设备废油产生量约1.0吨,按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行业》(公告〔2021〕第74号)中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行业》要求,产生的废机油可由钻井单位用专用罐集中收集后自行处置;施工期及试油作业期在施工区域铺垫防渗膜若破损无法再次利用,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井下作业落地油100%回收,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井场内暂存;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后拉运至三塘湖基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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