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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2/09/14      编辑: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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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3日-2022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2-2236080(兼传真)通讯地址:哈密市伊州区翰林路13号,邮编839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哈密市奔马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青山金矿北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

哈密市伊州区

哈密市奔马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坤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炸药储存库(容量为10吨)50㎡,雷管储存库(容量为2万发)50㎡、民爆物品发放间15㎡、值班室30㎡,民爆物品发放间15㎡、值班室30㎡、消防蓄水池600m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占总投资的11.15%。

本项目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处理排入化粪池(5m³)收集,通过地埋式一体化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中表2中C级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

本工程严格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54号)的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危险物质储存区安置在专用区域,加强其作为危险区的标识;配备防火设施;对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制定应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严格实行从业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促使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掌握预防和处置危险事故的技能,杜绝违规操作。


2

新疆大陆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花园子铁路专用线环保改扩建工程

哈密市伊州区

新疆利浩物流有限公司

北京中环鑫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拟建全封闭煤棚39250㎡(设计最大存储量45681吨),本项目建成后,现有3座储煤棚全部停用,煤炭和球团储存、装卸全部位于本次工程封闭厂房内。项目总投资8236.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36.38万元,占100%

本工程由汽车运来物料,设置全封闭储煤库,物料在储煤库内堆放,且物料装卸全部在储煤库内完成。储煤库地面硬化防渗,并配套设置覆盖全堆场的喷淋抑尘装置(约160个),使煤堆保持一定的湿度。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设施进行处理。


3

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矿危险废物库房建设项目

哈密市伊州区

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

贵州子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 150㎡,建筑面积 150㎡,新建大南湖二矿危险废物库房, 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储存区、废油桶储存区、废旧铅酸蓄电池储存区。项目总投资55.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83万元,占100%。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均按照《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修改单相关要求,贮存在 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暂存间做好防腐防渗措施。 废矿物油用专用桶贮存;完整的废旧铅酸蓄电池整齐放置于货架,破损的废旧铅 酸蓄电池放入带盖的耐酸、耐腐蚀的 PE 箱内,危险废物均置于防渗地面上,不直接与外环境土壤接触,基本不会对周边区域土壤环境产生污染。本项目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时,泄漏的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电解液通过危废暂存间内的集油沟流入应急收集池,应急收集池按照要求进行防渗处理,泄漏的废矿物油、废旧 铅酸蓄电池电解液不会排入周边土壤中。


4

中国能建哈密十三间房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

哈密市伊州区

中能建投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亨源祥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工程安装8台单机容量为6250kW的风电机组,配套工程包括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一座综合楼、配电室、8台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储能设施、场内输变电线路及检修道路等。项目总投资3.2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89万元,占0.8%。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30m³化粪池处理后经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最终排入120m³防渗中水蓄水池,冬储夏灌。一般固废:生活垃圾(900-999-99)收集后定期拉运至运距约为32km的七角井镇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本项目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350-001-13),从进场、使用至拆卸回收全过程不落地,废旧磷酸铁锂电池拆卸后由厂家直接回收,不在场内暂存;废变压器(900-008-10)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资质单位处置;废矿物油(900-214-08)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变压器油(900-220-08)应设专用的抽油装置收集到油桶内,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公司工作人员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优化风电机组位置,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减少对植物的破坏;对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合理绿化,施工迹地进行生态修复。


5

中材科技(伊吾)风电叶片有限公司年产300套风电叶片制造基地项目

哈密市伊吾县

中材科技(伊吾)风电叶片有限公司

长沙创科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构筑物占地面积为76652㎡,总建筑面积为78272㎡。建设风电叶片生产基地,配备六套生产主模具,配套部件、工装、设施设备及相关生产辅助设施设备等,年产4.XMW叶片300套。项目总投资118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1.1万元,占6.6%。

本项目租用伊吾县工业园区新兴产业集聚区及物流产业园内的标准厂房。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通过隔油池后排入伊吾工业园区新兴产业集聚区管网由淖毛湖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园区环卫集中清运处理。

项目设1座一般固废库,建筑面积310㎡,用于收集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玻璃纤维布边角料、废碎屑和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漆渣、废滚筒刷、原料废包装桶、废腻子、废水性环氧树脂、脱模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等。一般固废库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项目在厂区西侧设置危废库一处,建筑面积120㎡,用于暂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等。 危废库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并进行规范化管理。

车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车间局部治理+车间大循环+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20m高排气筒处理达标后排放,切割、铣面、打磨粉尘经高负压除尘系统+20m高排气筒达标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高于屋顶1.5m达标排放。


6

伊吾县淖毛湖镇2、3、4、5、6号砂石矿项目

哈密市伊吾县

伊吾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阿拉尔市天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淖毛湖镇2、3、4、5、6号四个砂石规模均为年产10万m³,为建筑用砂矿石采选项目。四个砂石矿相邻,2号单独建设生活区与加工区,3号4号矿共用一个生活区和加工区,5号和6号矿共用一个生活区和加工区。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总投资 958.16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4.9万元,占39.13%。

1、在采装作业时利用喷淋设施处理,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筛分粉尘:筛分场筛分系统置于密闭车间内,筛分设备全部密闭,运输皮带走廊全部密闭,筛分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矿区内运输道路路面为碎石路面,矿石外运控制装卸量、采用洒水加湿后加盖篷布运输。原料、成品及排土场粉尘:成品堆场置于全封闭库内,并对成品堆场和临时废料堆场配备洒水车,装卸时洒水抑尘,采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排放量;排土场采取定期喷洒水、紧密压实、大粒径废石覆压等措施。

2、本项目洗砂工序生产的洗砂废水经浓缩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采矿生活区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2中C级标准,后用于生态恢复,不外排。

3、筛分废砂石、磁选废砂石:临时堆放于排土场,用于回填已开采坑区;袋式除尘器收尘综合利用,废布袋厂区暂存后统一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平方米),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拉运至淖毛湖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4、边开采边恢复、终止采矿活动时必须完成恢复治理;减少开采和运输等活动地表砾幕层的破坏和扰动;科学设置堆场,并采取防洪、排水、边坡防护、工程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矿山道路尽量利用现有道路,控制新建道路长度,减少土方开挖工程量;闭矿期优先利用排土场废砂石回填露天采坑,并对采坑底部进行平整,同时对采坑边坡进行削坡处理,保证边坡稳定,防治水体流失加剧。矿山道路清理、覆土,基本恢复原有地形地貌。


7

中广核太阳能哈密有限公司石城子

新建危废暂存间

哈密市伊州区

中广核太阳能哈密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星辰汇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在中广核石城子光伏电站光伏方阵内新建一间一体式成品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设置围堰、导流沟、事故收集池。本项目年暂存危险废物0.179吨,主要为废铅蓄电池、废电路板、废矿物油的收集暂存,项目总投资13.85万元,环保投资13.85万元,占100%。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产生生活污水。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拟采用C25混凝土面层,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0.2m高围堰。

各危险废物产生点产生的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电路板由工作人员及时收集,然后密封送往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危险废物登记,根据收集的危险废物种类、形态分别暂存,定期委托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运处置。本项目设有导流槽和导流管,本项目设置10m³事故应急池1座用于事故废液及消防废水收集。


8

巴里坤县废旧滴灌带、残膜回收循环利用年产5000吨塑料节水灌溉器材改扩建项目

哈密市巴里坤县

巴里坤清润源节水有限公司

新疆新天蓝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为废旧滴灌带回收加工利用项目,年回收废旧滴灌带5000t/a,造粒生产聚乙烯再生颗粒5000余t/a,年生产滴灌带3360t,聚乙烯(PE)管1640t。

废气:本项目每条生产线热熔、挤出工序、造粒工序均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安装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破碎工序设置布袋除尘器,采取措施后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采取措施后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总烃满足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设三级沉淀池,清洗废水及脱水机脱下的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厨房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后,同生活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C级标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及洒水降尘。

噪声:运营期严格管理、勤于维护,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车间封闭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分拣废物主要混杂于原料中的非塑料物质,如石块、农作物秸秆等,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沉淀池污泥主要为泥土自然干化后外运填埋;不合格产品全部统一收集后送至造粒车间重新造粒;职工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9

巴里坤县石头梅一号煤矿一期工程商混站及水稳料拌合站项目

哈密市巴里坤县

巴里坤东捷商贸有限公司

山东德盛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21000㎡,项目区主要建设水泥混凝土生产线、水稳拌合料生产线、料场、办公室和附属用房等,年生产商品混凝土1万立方米、水稳拌合料2万吨。

废气: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搅拌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水稳料生产线搅拌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粉状料筒库粉尘采取筒库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于仓顶高空排放,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堆放、上料、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通过采取密闭输送、洒水等治理措施后,于厂界无组织排放;项目料场密闭,储存区设置喷水装置,定期洒水抑尘,加强生产管理。废水: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设置的防渗化粪池暂存,委托环卫部门吸污车定期清运至三塘湖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项目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采用沉淀处理后应用于生产阶段,不外排。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定期养护维修。固体废物:质检、实验室产生的废石、废料外运作为路基填土和场地平整之用;布袋除尘器收尘、沉淀池砂石集中收集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三塘湖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依托三塘湖镇生活垃圾系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10

浦类海巴里坤三塘湖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配套110kV送出工程

哈密市巴里坤县

新疆浦类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1400㎡,输电线路长度9.0km。

项目总投资564.28万元,环保投资为40万元,占总投资的7.08%。

噪声:优化输电线路的导线特性,如提高表面光洁度、适当加大导线截面直径等,降低线路噪声水平。输电线路正常运行下,两侧随距离延伸,噪声逐渐衰减,线路运行时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固体废物:少量检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箱临时存放,定期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

电磁:做好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环保标志的悬挂设立工作,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输电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11

新疆恒美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塘湖商混站建设项目

哈密市巴里坤县

新疆恒美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德广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采用120混凝土搅拌站,建成后预计年产5万m3商品混凝土。

项目总投资260万元,环保投资为38万元,占总投资的14.62%。

废气:原料堆存粉尘采取全封闭仓库、洒水抑尘、减少堆场物料量、缩短物料临时堆放时间等抑尘措施;物料卸料粉尘采用雾炮机进行洒水降尘;原料通过密闭廊道运输、皮带运输机的入料口设置喷淋装置;搅拌扬尘安装“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4个筒仓顶部均自带旋风除尘器;运输扬尘采取厂区运输道路硬化,定时洒水,及时清扫,保持道路湿润、清洁;降低车辆行驶速度等降尘措施。废水:混凝土搅拌机和混凝土运输车罐的清洗废水,经防渗沉淀池(容积80m3)收集沉淀后,上清液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灌溉荒漠。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对高产噪设备采取减振等措施;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废含油抹布手套存放于有盖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纯净水桶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还供应商;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属于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12

新疆新拾安牧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头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项目(二期)

哈密市伊州区

巴里坤东捷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新拾安牧业有限公司

项目以仔猪育肥养殖为主,年出栏量为300000头。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保育猪舍4栋总面积为15517㎡,育肥猪舍36栋总面积为129213m2,办公室2000m2、宿舍2000m2、食堂400m2,锅炉房200m2,沼气发电机房400m2、有机肥料加工车间4400m2、有机肥料库900m2、燃料堆场400m2,灰渣堆场200m2,1座500m3沼气柜、污水处理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6亿元,总投资6亿元,环保投资1966.5万元,占总投资的3.28%。

废气:有组织废气: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生物质锅炉废气主要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锅炉废气采用多管除尘器+袋式除尘器+SCR烟气脱硝工艺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40m烟囱排放。沼气配套湿法氧化脱硫装置、汽水分离及过滤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肥生产车间原料混合、堆肥发酵过程产生的废气进行负压收集后送入生物滤塔内进行净化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有机肥生产车间造粒、筛分、冷却废气,在造粒机、筛分机、冷却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处理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猪舍恶臭采取喷洒除臭剂+干清粪工艺,日产日清+场内四周建设绿化隔离带;有机肥车间原料混合、堆肥发酵恶臭喷洒除臭剂;有机肥车间造粒、筛分、冷却颗粒物采取密闭车间,自然沉降措施,灰渣堆场采取密闭,喷淋洒水措施。

废水:包括养殖废水、生活污水、消毒废水、锅炉废水、沼气工程废水、生物滤塔处理系统废水。产生的废水一并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沉砂集水池+固液分离+水解酸化池+厌氧反应(UASB)+两级A/O +MBR+消毒+废水贮存池组合工艺,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并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水质要求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水质要求用于场区绿化。冬季不灌溉,设置防渗储水池。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定期养护维修。固体废物:猪粪、沼渣、污泥运往有机肥加工车间制成有机肥外售。病死猪、胎衣在场区西南侧设置4口深度为8m,直径3m的安全填埋井对病死猪进行填埋处理,待十三师无害化处理公司验收运营后委托其进行处置。生物质锅炉灰渣、收成灰集中收集后外售建材公司。废离子树脂送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置。废包装袋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医疗废物场区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13

中广核哈密十三间房50MW风电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哈密市伊州区

中广核哈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沧州迅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临时占地面积52200㎡,永久占地面积739.70m2,项目区主要建设一条110kV送出线路,线路自中广核哈密十三间房50MW风电场110kV升压站起,至七角井220kV升压汇集站止,新建1回110千伏线路,线路长度17.1千米,采用单、双回路架设,其中单回路段16.6km,同塔双回路段0.5km。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为110.5万元,占总投资的9.20%。

废气: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线路选用导线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等措施,定期养护维修。

电磁:运营期送出线路选用低辐射设备,优化平面布置;对员工进行电磁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曝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线路选线合理,选用导线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等措施。

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无生活垃圾及其他固体废物产生。

生态环境:严格限定检修车辆行驶路线;施工迹地恢复实施陆地生态修复;项目区实施防沙治沙工作等。


14

吉郎德露天煤矿新建洗煤厂项目

哈密市巴里坤县

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

公司巴里坤吉郎德露天煤矿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173000m2,项目区主要建设生产区和煤泥棚,原煤缓冲仓、块煤储煤棚、末煤储煤棚和办公生活区均依托煤矿,年洗煤炭量约为200万t。

项目总投资4012.73万元,环保投资为798万元,占总投资的19.9%。

废气:物料(煤炭)储存、转载粉尘采取储煤棚均全封闭,四周上方设喷雾洒水抑尘装置,转载采用密闭输煤廊道,入煤口落煤处设置雾炮喷淋设施等治理措施后,于厂界无组织排放;筛分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再由通至食堂屋顶专用烟道外排。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煤矿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排土场洒水降尘。项目洗煤废水可实现闭路循环,车间冲洗废水进入循环水池,作洗煤工序循环使用,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定期养护维修。

固体废物:煤矸石、煤泥和除尘灰定期外售;废机油属于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新疆聚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转运处理;污泥经浓缩机浓缩后拉运至巴里坤县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巴里坤县大红柳峡乡政府环卫部门拉运处理。


15

国投伊吾县2.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10万千瓦光伏市场化并网发电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以北约38.5km处

国投哈密风电有限公司伊吾分公司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以北项目光伏组件选用540Wp 单晶硅双玻光伏组件,共计231296块,直流侧实际装机容量为124.899842MWp。本项目交流侧安装容量为100MW,项目发电系统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550976.23万kWh,年平均发电量 22039.05万kWh,年平均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764.54h。项目储能容量为2.5万kW/10万 kWh,光伏装机10万kW。本项目新建 1 座35kV开关站,汇集场内光伏项目及储能配置后以4回送出线路接至国投淖毛湖南220kV汇集站实现并网,送出线路选用LGJ-240型导线。

(一)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现场露天加工场地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密目网进行覆盖,及洒水、固化或绿化措施。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得污损场外道路,施工现场大门口必须设置冲洗车辆设施,运输车辆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保证物料不得散落、飞扬和遗漏。土方作业阶段应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不得扩散到场区外。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进行迹地恢复,对裸露地面覆盖压实。

(二)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在施工区设置防渗沉淀池,工程废水排入防渗沉淀池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结束后及时拆除并恢复原貌。施工期施工营地设移动式环保厕所,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运至伊吾县淖毛湖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结束后拆除,不得随意外排。

(三)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安排在白天施工,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应避免中午休息时间施工。采取降噪措施,在施工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养护,闲置设备应立即关闭。降低人为噪声影响,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减少碰撞噪声;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教育;尽量少用哨子、钟、笛等指挥作业;在装卸进程中,禁止野蛮作业,减少作业噪声。

(四)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类堆放,分别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开挖土用于回填及场地平整;建筑垃圾按照当地城建、环卫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建筑垃圾场填埋处理,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项目损坏更换的光伏组件以及使用寿命到期后更换下来的光伏组件,本光伏电站损坏更换的废光伏组件直接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光伏电站损坏更换的废储能电池从进场、使用至拆卸回收全过程不落地,废旧磷酸铁锂电池拆卸后由厂家直接回收,不在场内暂存。废铅酸蓄电池、废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做好生态环境影响避让措施,减少地面扰动措施,做好野生动物避让措施。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作业区四周设置彩带控制作业范围。光伏场区基础开挖时采用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挖方时将植被与表层土壤进行整块挖掘,尽量不破坏植物的根系和表层土壤物理性质,清表土可作为临时占地恢复用覆盖土,用于植被自然恢复。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等。占地范围内清理平整,恢复地貌。运营期光伏电站的检修道路需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不得随意扩大或变更行车道路的宽度和长度,避免行驶车辆及检修人员的行走路线对征地范围外地表植被生长及原生植被的碾压扰动。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对施工运输机械碾压过的土地进行恢复,本次重点对光伏阵列区实施生态恢复方案,运营期光伏阵列具有遮阴的作用,会对光伏板下植被生产产生一定的影响。为弥补生物量损失,并考虑到电池板下太阳阴影影响,建议在太阳能电池板遮挡较严重及太阳能电池板间受阴影部分影响地区种植当地生长能力强、受光照制约较小的草本植物,不仅能够减小太阳阴影对植被影响,而且能够弥补生物量损失,提高植被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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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清洁能源哈密十三间房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

哈密市伊州区峡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清风朗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十三间房区域,现状为国有未利用地。项目总占地面积6.8235hm2(扣除检修道路永临结合重复占地部分),其中永久占地3.5954hm2,临时占地5.7040hm2。新建总装机规模为50兆瓦风电场,主要内容为安装8台单机容量为625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箱变、检修道路及35kv集电线路等。

(一)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主要控制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施工时,应集中配制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在大风(四级及以上)天气下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运输采用带篷布的汽车运输,防止运输过程中物料散落造成扬尘。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抑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二)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由于风电场基础开挖工程量小,作业点分散,施工时间较短,基础养护废水产生量较少,受干燥气候影响很快自然蒸发。本项目不在施工现场维修机械设备,施工生产生活区依托即将同步建设的《哈密十三间房红山口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项目》,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三)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对从事高噪声机械作业的现场施工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配备必要的噪声防护物品;施工设备应采用低噪声环保型;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松动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声级;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减少人为噪声;严禁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运输采用汽车的运输方案,运输线路选择时尽量避开居民区,做好车辆保养,同时要求驾驶人员在运输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

(四)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清运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统一处理;包装袋及废钢筋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废弃混凝土运至哈密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施工弃土全部用于回填及检修道路修筑;运营期检修时产生少量检修废弃物(一般固废)和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随检修人员带回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处理,产生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遵守当地发展规划要求,风电场选址及汇集线路路径的确定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执行。充分听取当地规划、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优化设计,尽可能减少工程的环境影响。对位于植被区域的杆塔、风机、箱变,在基础形式设计中,尽量考虑少破坏植被,对基础的开挖要有序、小范围,避免大面积的破坏,对于无法避免而造成破坏的植被要进行恢复。施工道路进行合理的选择,尽量利用现有道路,施工运输道路一般为单行道,尽量避免过多扰动原地貌,避免在植被完好的地段进行道路修筑工作。在基础及杆塔等施工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立即对基础周边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并进行平整夯实,以减少水土流失;对作业区、牵张场等施工扰动区地表进行平整。临时占地范围内不具备植被恢复条件的,应采用砂石等材料覆盖临时占地面积,以防止侵蚀加剧。施工便道基本不进行生态恢复,作为巡检道路,可满足运行维护期的检修要求,工程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内的植被在自然状态下逐渐得到恢复。运营期间巡线过程规范车辆人员管理,不要随意碾压,尽可能减少对周边地表土壤进行扰动及对植被进行破坏。

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线路检修作业应避开鸟类迁徙、繁殖时节,日常线路巡视、检修,塔基、风机、箱变等维护等作业以秋冬季为主,减少对鸟类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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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生活垃圾全体系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

哈密新恒顺城建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青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哈密市污水处理厂预留用布地范围内,东侧紧邻哈密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四周为农田。项目占地面积80962.12m2,建筑面积14980.5m2,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筑面积5084.5m2,包括垃圾原料堆集及预处理用房、加工用房(包括营养土加工区和成品堆放区)、消防水池及泵房等;二期建筑面积9896m2,包括垃圾原料堆集及预处理用房、成品库房、包装车间、行政办公用房、化验室、食堂、宿舍等;堆肥发酵土建工程9600m2(一期6400m2、二期3200m2)。本项目采用“生物+分子膜”技术对餐厨垃圾、污泥、园林垃圾等进行好氧发酵,一期建成后处理能力为餐厨垃圾30t/d、园林垃圾90t/d、污水处理厂污泥170t/d,预计营养土最大产量约101.45t/d;二期建成后为餐厨垃圾10t/d、园林垃圾38t/d、污水处理厂污泥82t/d,预计营养土最大产量约43.83t/d。

(一)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加强管理,工程建设单位应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对施工主要产尘工作面进行洒水降尘,安排专人对施工场地进出路口100m范围内的道路进行洒水降尘。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采用商品混凝土,且在运输途中进行加盖,禁止采用散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项目原料堆集及预处理用房除臭采用“生物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一期、二期各一套),收集的恶臭气体经除臭装置脱臭处理后分别由15m高排气筒DA001、DA004排放,好氧发酵陈化工段通过喷洒除臭药剂控制恶臭气体,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通过负压收集、收集的恶臭气体经一期工程除臭装置脱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其他工序通过在恶臭气体产生源喷洒除臭药剂进行控制。

(二)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泥浆、混凝土养护废水进行沉淀处理,经沉淀处理后,其上清液回用,可作为洒水,降尘用水或作为施工用水,而沉淀的淤泥则可运往垃圾场覆土填埋。本项目生活污水直接排入下水管网,进入哈密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后经下水管网排入哈密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压缩工区机动车的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车辆鸣笛,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避开敏感点。施工及来往运输车辆禁止鸣笛,减轻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在施工机械与设备与基础或链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震技术,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运营期通过优先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将设备集中布置在车间中央,远离厂界的位置;采取严格的隔声、吸声或消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生产管理,定期检查、维修设备,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

(四)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并及时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开挖土石方应定点堆放在临时堆场,并尽可能用蓬布遮盖,可回填、可作绿化用土和用于路面地基铺设等,其余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消纳。施工期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应定点收集,部分回收利用,部分回填,其余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消纳。项目运营期分拣杂物统一收集每日外运送至哈密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废油脂罐装统一收集外售作为生物柴油原料。园林垃圾破碎预处理及初产品筛分工序粉尘作为本项目原料发酵。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用做本项目发酵原料。原料及产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废机油、化验室残渣、废液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废活性炭由厂家统一更换回收。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避免越界施工破坏周围植被。在施工阶段,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应严格限制在作业带范围内,并尽量减少施工破坏面,同时应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前应对建筑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表层土壤进行剥离,用于施工结束后的生态恢复及绿化用土。临时表土堆场设置在永久占地内,环评要求在临时表土堆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临时围挡,覆盖,以及设置临时沉砂池,避免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及干旱天气产生扬尘。严禁大风、雨天施工,施工期间定期洒水。加强施工队伍职工环境教育,规范施工人员行为。教育职工爱护环境,保护施工场所周围的一草一木,不随意摘花、折木,严禁砍伐、破坏施工区以外的作物和树木。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要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规划,工程结束后应立即拆除临时建筑物,平整土地,备用表层土覆盖,恢复原有植被和土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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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能东疆能源哈密十三间房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

新疆新能东疆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七角井镇,属哈密十三间房风区,项目包括50MW风电场主体工程、110kV升压站工程、35kV集电线路工程、配套建设规模0.5万kW/1万kWh储能设施、道路工程等内容。

(一)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所有建设施工均有建设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措施的实施和监督。施工工地周边百分百围挡。结合本项目升压站施工周边必须设置1.8米以上的硬质围墙或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围挡地段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堆场的场坪、路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路面整洁;堆场周边应当配备高于堆存物料的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按照物料类别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

(二)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期应设置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上清液可回用于施工机械冲洗、道路洒水等环节,沉淀的泥浆可与施工垃圾一起处理。项目施工期生活区设置临时环保厕所;其它生活盥洗水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巡检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升压站地埋式一体化处理系统,经处理后用于荒漠灌溉。

(三)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应尽量选用低噪音、低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并带有消声和隔音的附属设备;固定的施工机械安装减振装置;避免多台高噪音的机械设备在同一工场和同一时间使用。运输车辆途经民宅时降低车速,尽量减少鸣笛,降低运输噪声。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降低机动车身松动、老化发出的噪声。

(四)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期固体弃物主要是弃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本项目不设置弃渣场,尽量做到挖填平衡,减少弃渣量,剩余弃渣用于铺垫道路、场地平整以及附近低洼地段平整;建筑垃圾回用于场内检修道路的修筑,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定期清运至木垒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洒落;项目施工期机械修配及综合加工厂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含油废抹布,经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项目运营期间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木垒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置。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场内道路的布设,场内道路应尽量利用已有简易道路进行改扩建从而减少土地的占用,风机机组安装场地,在满足风机机组基础稳定的情况下,设计标高以减少开挖、回填土石方量的设计;场内施工道路,尽量以半挖半填方式施工,减少施工土石方量和弃渣量,从而减少地面扰动面积。优化临时占地区的选址,本工程临时占地区主要有电缆沟开挖、材料堆放区、风机吊装区等,对临时占地区采取“永临结合”的方式,尽量减小本工程地面扰动面积。优化施工时间,施工期应避免在雨天施工,同时减少土石方的开挖,减少施工垃圾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减少地面的压占,同时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避免水土流失。场内检修道路、风机基础、箱变基础以及电缆沟占地类型均为戈壁及裸盐石砾地,植被以盐生草荒漠为主,为了减少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检修道路设计为“梳子”状,尽量减少占地,合理优化道路、风机基础、箱变基础以及电缆沟施工范围,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基础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暂时保存表层土用于今后的回填。施工期应避免在雨天施工,减少土石方的开挖,尽量保持挖填平衡,减少施工弃土及时清运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或综合利用。运输粉末样散料的车辆应用防尘篷布遮盖严实,避免其散落对周围植物产生的不利影响。严格控制升压站和塔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地表,减少对生态的破坏。合理安排组织施工,尽缩短施工时间,从而从源头上减少生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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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能东疆能源哈密十三间房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

新疆新能东疆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七角井镇,属哈密十三间房风区,项目属于新疆新能东疆能源哈密十三间房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配套的送出线路工程。项目110kV送出线路自新疆新能东疆能源哈密市十三间房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起,至七角井220kV汇集站止,线路全长约6.4km,采用单回架设。除风电场110kV升压站、七角井220kV汇集站出线侧终端塔采用双回终端塔单边挂线,其余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

(一)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所有建设施工均有建设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措施的实施和监督。所有建设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期、环保措施、举报电话等内容。施工工地周边百分百围挡。结合本项目施工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墙或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围挡地段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对围挡落尘应当定期进行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物料堆放百分百覆盖。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工程主体施工阶段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出现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工程项目竣工后内,施工单位必须尽快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避免在暴雨天气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地表裸露的时间。

(二)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废水主要是塔基基础养护废水,单位产生量较少,受干燥气候影响很快自然蒸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新疆新能东疆能源哈密十三间房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部临时环保厕所。

(三)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应对车辆行驶时间、行驶路线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注意避开噪声敏感时段,文明行车。为降低施工噪声对施工人员的影响程度,对从事高噪声机械作业的现场施工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配备必要的噪声防护物品。

(四)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期固体弃物主要是弃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本项目不设置弃渣场,尽量做到挖填平衡,减少弃渣量,剩余弃渣用于铺垫道路、场地平整以及附近低洼地段平整;建筑垃圾回用于场内道路的修筑,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定期清运至木垒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洒落;项目施工期施工机械及车辆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含油废抹布,经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场内道路的布设,场内道路应尽量利用已有简易道路进行改扩建从而减少土地的占用,铁塔安装场地,在满足杆塔基础稳定的情况下,设计标高以减少开挖、回填土石方量的设计;场内施工道路,尽量以半挖半填方式施工,减少施工土石方量和弃渣量,从而减少地面扰动面积。优化临时占地区的选址,本工程临时占地区主要有材料堆放区、铁塔吊装区等,对临时占地区采取“永临结合”的方式,尽量减小本工程地面扰动面积。优化施工时间,施工期应避免在雨天施工,同时减少土石方的开挖,减少施工垃圾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减少地面的压占,同时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避免水土流失。临时施工道路、杆塔基础占地类型均为戈壁及裸盐石砾地,植被以盐生草荒漠为主,为了减少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检修道路设计为“梳子”状,尽量减少占地,合理优化道路、风机基础范围,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基础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用苫盖覆盖,并设置临时隔离、拦挡等防护措施,暂时保存表层土用于今后的回填。施工期应避免在雨天施工,减少土石方的开挖,尽量保持挖填平衡,减少施工弃土及时清运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或综合利用。运输粉末样散料的车辆应用防尘篷布遮盖严实,避免其散落对周围植物产生的不利影响。严格控制塔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地表,减少对生态的破坏。运营期间线路巡线过程规范车辆人员管理,不要随意碾压,尽可能减少对周边地表土壤进行扰动及对植被进行破坏。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线路检修作业应避开鸟类迁徙、繁殖时节,日常线路巡视、检修,塔基维护等作业以秋冬季为主,减少对鸟类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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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新升铸造有限公司年产10万块高磷闸瓦及其他配件生产加工项目

哈密市伊州区

哈密市新升铸造有限公司

新疆德广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哈密市高新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区东侧、北侧、西侧均为空地,南侧为正在建设的厂房。按照年产给排水配件1000吨、高磷闸瓦950吨及风电铸铁配件1000吨的生产能力设计并建设厂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单位利用租赁的厂房搭建生产设备进行生产,租赁厂房面积约为5000m2,内部搭建热处理生产线1条,精整处理生产线1条,厂房内部设置原料及产品堆放区1处,办公区域1座、压力检测室1座、检验检测室1座。项目总投资为12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0%。

(一)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企业施工过程中,厂房内部地面应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粉尘的产生。设备安装结束后,垃圾进行清理过程中,应及时洒水,减少粉尘的产生。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产生节点为两条生产线熔炼工段、精处理生产线抛丸工段、热处理生产线切割工段,环评要求在各节点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颗粒物的排放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企业施工过程中无需用水,职工不在厂房区食宿,无生活污水产生,因此本项目施工期无废水产生。本项目冷却水和排水管测试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项目施工时间为早10点-晚8点,不在夜间进行施工。施工车辆的运行路线应避开了噪声敏感区域,材料运输车辆进入场地均有专人指挥,场内禁止汽车鸣笛。在满足工艺生产的条件下,选用质量好、低噪声的设备,噪声高的设备安装减震垫;加强管理,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提倡文明生产,降低人为噪声;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制度,防治设备故障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对开、停工和检修时产生的临时噪声也考虑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四)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期间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企业搭建生产设备过程中产生的包装废物、生活垃圾、搭建办公区、检验室等产生的少量垃圾应及时清理,交由园区的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采取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极小。不合格的产品收集后返回生产线重新生产。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收集后返回生产线重新生产。厂房清除的灰渣收集后返回生产线重新生产。废铸模砂收集后作为一般固废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对外随意排放。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上一条: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下一条: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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