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机关事务工作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是政府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哈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为党政机关高效有序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门机构、具体人员做好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完善工作机构和运行机制,及时通过党组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加强了组织保障,压实了领导责任。紧紧围绕自治区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依法治市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推动“一规划两纲要”在本系统、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推动全市机关事务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坚持党政同责,将班子成员学法普法、履行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党组及班子成员绩效考核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规范化运行。
二是健全制度体系。结合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特点,按照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持续加强政策制度“废、改、立”工作,不断提升机关事务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效推动法治机关建设。在2020年制订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编制印发了《哈密市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推进机关事务全域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制定、实施和评估反馈一体化管理机制,加强内部标准的贯彻落实,切实将标准化的理念原则方法运用到机关事务工作中。抓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自治区标准的宣贯和实施力度,积极报请市政府审议印发了《哈密市党政机关租赁新能源汽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力提升全市机关事务管理法治化建设水平。
三是抓好学法工作。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政治理论学习必修课,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及参加“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网络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制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方案,持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党纪党规,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提高党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营造法治氛围。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节能宣传周等契机,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及《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生态环保、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的法律法规,提高全市机关事务从业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反电信诈骗、消费维权以及妇女、儿童、老人权益保障、突发事件应对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领域的宣传宣讲,解读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基层治理和法治实践,积极推动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
五是加强制约监督。聚焦主责主业,深化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在法治的框架下,依法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机关食堂管理,深化后勤各项制度落实,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合同管理,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努力提高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的处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矛盾纠纷处理等民事法律行为,在工程建设、公房出租、绿化保洁、车辆维修、物资采购、安全保卫等工作中,主动运用法律手段、法律智慧解决遇到的问题。坚持依法行政,联合市纪委监委、财政、发改、住建、水利等单位,借助实地督导、以会代训、线上创建等形式,持续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