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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2022-03-28 18:26  
 索 引 号 01061331-0/2022-00010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2/03/28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公开

2021年,在厅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自然资源系统深入学习践行伟大建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3+1”重点工作部署,主动担当作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持续优化自然资源服务保障。较好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实现自然资源工作“十四五”良好开局。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总目标为统领,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重点工作

(一)围绕主责主业突出抓好安全生产

年初对安全生产工作系统安排、全力推进。4月10日昌吉州呼图壁县丰源煤矿透水事故发生后,迅速召开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对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制定下发《哈密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迅速行动,全面梳理市域内矿山企业,坚决杜绝矿证过期开采,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和超层开采等违法行为。全系统主动出击,巡查检查企业844家次,下发法律文书303份,查处土地矿产各类违法案件58件(土地案件49件,矿产案件9件),收缴罚没款共计597万元(土地案件469.78万元,矿产案件127.22万元),截至目前排查隐患145处,全部督促整改、完成销号,做到了安全隐患闭环管理。有力打击了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自然资源领域良好秩序和安全生产稳定形势,单位顺利通过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

二、以高质量发展为统领,持续优化自然资源服务保障

(一)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围绕建设哈密“三基地、三中心、三区”、做好“十篇文章”,对政府类和产业类投资项目手续实行告知承诺和并联办理,抢抓项目实施黄金期,3月至5月对项目单位实行“5+1、8+2”延时服务;充分依托厅关于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落实“项目管家”制度,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年初完成2021年度重点固投271个新建、续建项目的手续办理,年末完成2022年94个政府专项债项目的手续办理,为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形成“以项目带动投资增长、推动产业升级、服务经济发展”格局提供了坚实保障。全年市级完成建设用地审查报批105件,其中批次用地27件,单独选址78件。

(二)着力构建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坚持对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编制完成哈密市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并根据厅反馈意见进行了多轮优化完善,最新成果已报厅质检。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组织完成了哈密市生态红线评估调整工作,成果已通过自然资源部技术审核。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合理布局人口、产业和用地规模,在三调成果基础上完成基数转换工作,强化国家重大能源战略安全保障,将哈密现代能源与化工产业示范区等全部纳入哈密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在三条控制线试划基础上,完成了哈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阶段性成果,成果已通过厅国土空间规划局技术审查。

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建设,建设费用已报告市政府纳入财政预算,招标公告已发布。

《哈密市西部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重点地块城市设计》及《哈密市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多轮对接修改完善后,已通过伊州区规委会审核,现已上报市规划和土地领导小组审查。

(三)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在政府主导下,牵头联合农业农村、统计部门完成了自治区“十三五”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自治区第二考核组反馈哈密市整体情况较好。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耕地“非农化”自查的通知》,结合哈密实际牵头起草了《哈密市遏制耕地“非农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发区县执行。组织区县对自治区下发的8236个耕地“非农化”疑似图斑开展核查,内业核查、外业核实工作已全部完成,初步判定违规图斑93个,面积102.69亩。结合“大棚房”、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农村土地管理秩序,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全市无新增耕地“非农化”问题。

严格耕地占用审批和占补平衡落实,组织区县开展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踏勘论证和征收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编制论证工作,截至目前,上报审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5宗,面积40.6677公顷,全部落实“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要求。

全面执行2019年已完成公示的哈密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四)大力提升矿产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水平

编制矿产资源“十四五”规划,做好顶层设计。采取援疆方式,委托河南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哈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进行多轮修改完善,进一步征求意见后报政府审批。

开展矿产资源清理整治,规范矿业勘查开发秩序。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自然资源、工信、应急、生态环境等22个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严格执行每周例会研判制度,副组长亲自主持、推进工作。通过资料审查、当面约谈、实地核查和集体研判,依法精准分类处置。

制定专项方案,保障矿业高质量发展。下发《在建和生产矿山矿容矿貌整治方案》,制定14项整治措施,打造环保整洁、绿色和谐矿区环境,计划用三年时间使全市矿山矿容矿貌得到明显提升;草拟《矿山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方案》,力争到2025年矿山资源利用率得到大幅提升;下发《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方案》,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标准,全面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确保矿山生产建设安全;下发《矿山整合方案》,列出34个整合矿权和12个整合矿区,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矿山规模开采。

简化审核流程,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开通自治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时空云平台),实现权限内探矿权报件网上通办;建立哈密市矿业权到期预警管理系统,矿业权到期前150天、120天和60天自动以短信方式提醒。严格落实“十五个工作日”出具调查意见要求,采取并联办理、节假日正常接件等方式,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严格执行“三合一”方案制度,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告知承诺制,共办理矿业权报件174个,其中探矿权报件94个、采矿权报件80个,矿业权压覆查询175件。办理大明天湖铁矿、红石矿业等4件采矿权抵押报件,助力企业融资贷款3.8亿元,及时保障了工矿企业的复工复产需求。

实行净矿出让,服务产业发展需求。规范矿产资源清理整治期间矿业权出让,坚持矿业服务产业理念,紧密结合全市现有产业、重点项目、招商引资等经济发展需求,科学建立了《2021年度出让项目库》54个。完成13个采矿权的出让,累计完成矿业权出让收益金5241.15万元。

摸清资源家底,高效利用保护矿产资源。根据自治区《做好我区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完成51个在产矿山储量年报评审、储量数据转换、汇总及数据库建设工作。扎实开展2021年度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及时将相关要求传达至每个矿山企业和技术单位,完成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报告193个,重点矿种已全部完成核查。

推进绿色矿业发展,建好国家级绿色矿业示范区。年初完成国网大南湖一号煤矿、疆纳萨依苏兴盛煤矿和广汇白石湖露天煤矿3家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目前全市已建成7家绿色矿山(伊州区5家、伊吾县2家),7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及自评报告已编制完成,绿色矿山建设正在稳步推进。

(五)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节约集约利用

履行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编制完成2020年度哈密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已按要求汇交至自然资源厅。

加快建立土地二级市场,制定下发《哈密市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方案》。

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按照厅利用处下达的年度处置任务(批而未供任务317公顷,闲置土地任务145公顷)迅速建立台账,分解任务至区县,先易后难,逐宗销号。目前,闲置土地处置已完成下达任务量的255%,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已完成93%,年底前可全部完成。

完成哈密市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已向厅规划院提交调查成果。加快推进伊州区、巴里坤县、伊吾县国有农用地和集体土地基准地价、城镇标定地价的制订和发布,区县正在开展地价评估评审工作,预计年底前完成。

全市1-12月建设用地供应平稳,总计供应320宗,面积2989.4468公顷(新增1974.8905公顷):其中划拨120宗,面积1422.2991公顷,占49.52%;出让199宗,面积1566.8619公顷,占50.48%,成交价款达21.7615亿元;(另租赁1宗,面积0.2858公顷,租赁费17.72万元)。

(六)全面落实自然资源监管、督察整改责任

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对纳入清理整治范围的1520个农村乱占耕地问题,采取先易后难、先产业类和公共管理服务类后住宅类原则稳步开展整治整改,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整改346个。二是严格落实自治区遏制新增问题“四项机制”,压实区县、乡镇责任,加大巡查、宣传,有效开展监测预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零容忍”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2020年7月3日以来,全市未发生新增乱占耕地行为。

落实自然资源督察问题整改。通过全面开展图斑核查、强化用地审批监管、加大违法查处力度,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涉及的2019年国家耕地保护督察未整改到位的14个“边建设边报批”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两个共性问题正稳步推进。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西安督察局推送的18个图斑,审查判定问题图斑5个,目前3个已完成整改、2个正加速推进。

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执法严起来”工作要求,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及卫片执法力度。目前已完成2021年土地卫片前三季度4031个图斑的实地核查及填报工作,正在对第四季度已下发的434个图斑开展外业核查,对疑似存在违法的问题图斑正在积极完善整改。同时,加大矿产卫片执法工作力度,已完成前11个月下发矿产图斑的实地核查及填报工作。全市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要求,扎实推进卫片执法各项工作,并推动卫片执法与变更调查两项工作有效衔接,已完成前三季度图斑的预变更。

(七)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助力乡村振兴,巩固农村确权登记工作成果。在去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率、发证率双90%基础上,对照自治区农村确权登记工作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登记数据库及档案资料,已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确权登记数据汇交工作,两县一区已于9月底完成汇交并通过自治区质检,哈密市率先在全疆完成数据汇交工作。

深化“放管服”改革,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服务更加高效。一是在“放管服”办公室支持下,对入驻登记大厅的各方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强化日常监督,加强作风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二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群众意见大征集”活动,学习借鉴河南郑州等地先进经验,进一步梳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清单,将原来的23项主要业务分类细化为78项,并相应制作了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清单。三是针对二手房交易等高频事项,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联办快办,将办理时限由5天压缩至3天。四是完成“三网迁移”工作,提升不动产登记网上服务质量,群众、企业可直接在互联网上提交登记申请。五是通过与10家银行数据连通、设置抵押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全面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大幅提升了群众企业的办事效率。六是将大厅建议投诉电话纳入哈密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实现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各区县以厅不动产登记网上服务平台为基础,加大对接联调力度,已实现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抵押登记3项业务的跨省通办。

市、县(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经费已报告政府纳入财政预算。针对市本级确权登记的三条河流,已对接水利部门,完成了前期资料的收集。

(八)统筹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

根据厅要求,组织开展市、县(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已完成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后报政府审批。

厅下放哈密市实施的伊州区北出口与巴里坤县大河镇2个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治理项目,规模合计560万元,已完成施工及验收。

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已完成1106个下发图斑的实地核查及成果“一上”,正在开展“二上”工作。

(九)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加强对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按照相关条例要求,牵头编制完成《哈密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初已发布实施;组织编制《哈密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目前已完成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后报政府审批。

针对汛期气候多变、局部升温较快情况,先后5次联合应急、气象、水利、林草等部门会商研判形势,对地质灾害防治科学部署,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扎实开展巡查检查。截至目前,哈密形势平稳,未发生地质灾害。全面提升地灾预警预报能力,开展了10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点的建设,现已通过验收,正式上线运行、发挥作用。开展了伊州区、巴里坤-伊吾县地质灾害更新调查及风险普查工作,项目已完成野外验收,计划于年底前进行最终成果汇交。完成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65件。

(十)不断提升测绘服务保障和监管水平

依法履行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做好全市测绘行业监管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完成全市测绘单位的测绘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地理信息安全,加大测绘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全年查处2家单位的测绘违法案件。完成哈密市测绘单位测绘成果目录汇交和统计年报。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完成“多测合一”测绘名录库“中介超市”测绘单位入驻审核工作,为“多测合一”全面实施打下基础。完成哈密市测绘单位复审换证实地核查工作。

做好伊州区主城区1:500大比例尺基础测绘更新项目的前期工作,目前已完成西部新区10平方公里区域的航飞测绘及三维实景模型构建。与自治区测绘成果中心对接,完成了原有1:1万地形图坐标系(西安80转CGCS2000)转换工作。

(十一)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政务服务“放管服”水平

一是推进区域性评估工作,已完成哈密高新工业园区、巴里坤三塘湖工业园区的水资源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多项区域综合评估。二是深化工程建设审批改革,采取“部门联审”“联合验收”等方式,将工程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所需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三是提升系统办公信息化水平,初步建成哈密市自然资源局OA自动化办公系统,正式上线后将实现文件批转、签发、督办、存档全流程网上办理。

三、以伟大建党精神为统领,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系统建设

抓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0次,每周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国家、自治区重要精神,同时全体人员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石榴云”等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活动。

抓落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初及时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对2021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到人、全覆盖,实现分级负责,抓好落实。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防风险,正风肃纪反腐败。书记、局长抓班子、带队伍、促落实,支持、指导和监督班子及其他成员全面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安排各科室结合岗位实际(单位)对岗位再次进行风险评估,进一步查找自身不足和漏洞,做到再排查、再梳理,按照A、B风险分类,细化风险级别,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做到“风险在哪、措施到哪、预防到哪”。

践初心,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全年。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局党组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实事,解决了伊州分局职工食堂等5件为民实事,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向深入。

促服务,单位办事效率再提升。通过党史学习教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以系统建设为保障,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在早、快、实、简、高、廉上下功夫,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不断推进工作提速升质增效。

抓日常,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好执纪监督问责。在拉好“第一道防线”上下功夫,确保两个责任落实不跑偏、不空转,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对14名同志开展了提醒谈话,通过提醒谈话让干部知敬畏、守底线、防止触碰高压线。开展5次警示教育,落实节假日前的廉政提醒、干部任前廉政提醒、半年廉政提醒谈话等,强化警示作用和效果,让警钟长鸣、警惕常在。

四、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市自然资源局将以深入学习贯彻伟大建党精神为引领,推进业务工作与党的建设深度融合,围绕推进“十四五”规划,全面落实厅党组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与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市县(区)各部门正在编制的“十四五”各类专项规划及兵团第十三师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积极指导两县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开展乡镇及村庄规划编制。

二是继续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对重点项目应保尽保。在选址阶段提早介入、科学论证,避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尽量少占不占耕地。

三是加快推进土地二级市场建设,积极配合自治区搭建统一交易平台,按照《二级市场实施方案》提前谋划,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四是继续巩固矿产资源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实行源头管控,合理设置矿山开发准入门槛,严格控制小型矿山投放;制定合理的大中小型矿山比例,力争2025年全市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40%以上。

五是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重点支持和翔工贸巴里坤吉郎德露天煤矿的绿色矿山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大型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60%、中型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40%。

六是推进耕地“非农化”图斑核查整治。在前期图斑核查基础上主动作为,建立问题清单,研究处置措施,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确保2022年完成处置任务,同时严防新增问题冒泡。

七是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联合水利部门,加快推进市本级三道沟、榆树沟、石城子河的确权登记。组织指导区县局做好辖区内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八是紧扣自然资源工作需要,采用援疆方式做好伊州区主城区大比例尺基础测绘更新及实景三维模型构建工作,加快哈密市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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