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关于2020年哈密市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0-09-30 12:00  
 索 引 号 01061314-2/2022-00010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0/09/30
 主题分类 财政  公开范围 公开

一、直达资金安排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和“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重要部署,中央创新资金管理机制,以新增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2万亿为重点,建立了资金直达机制,推动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截至目前,自治区已下达哈密市各类直达资金23.1亿元。具体如下:

抗疫特别国债。下达哈密市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9.39亿元, 全部由中央付息。用于有一定资产收益保障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用于保就业、保市场主体等抗疫相关支出。

特殊转移支付。下达哈密市特殊转移支付2.74亿元,主要是疫情防控补助、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等。

正常转移支付。下达哈密市正常转移支付2.85亿元。一是财力性转移支付2.15亿元。包括均衡性补助1.69亿元、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转移支付0.46亿元。二是有专门用途的转移支付0.7亿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补助、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调待补助等。

参照直达资金。下达哈密市参照直达资金8.12亿元,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2.14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0.58亿元,就业补助资金0.45亿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经费3.4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0.2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0.72亿元,由地方统筹使用失业保险基金0.53亿元。

中央、自治区下达哈密市直达资金23.1亿元中,除用于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方面支出4.09亿元外,其余19.01亿元全部按要求下达各区县,其中:伊州区11亿元,巴里坤县5.35亿元,伊吾县2.66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编制2020年哈密市财政预算草案时,参照直达资金8.12亿元自治区已提前告知,已纳入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不在此次预算调整范围内。此次预算调整涉及直达资金14.98亿元,包括抗疫特别国债资金9.39亿元,转移支付资金5.59亿元。

二、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哈密市2020年新增债券资金38.2亿元,包括一般债券资金10.7亿元,专项债券资金27.5亿元。其中,2019年底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券资金4.5亿元,安排使用方案已编入2020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年中下达33.7亿元,包括一般债券资金10.7亿元,专项债券资金23亿元,已依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复。

三、哈密市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预算法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将前述直达资金、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情况,纳入预算调整方案,哈密市预算调整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全市预算调整情况

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在年初预算112.58亿元基础上调整增加16.2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51.75亿元未调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调增10.7亿元(其中安排市本级1.2亿元、区县9.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增5.59亿元(其中安排市本级0.47亿元、区县5.12亿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8.8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75亿元。

支出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在年初预算112.58亿元基础上调整增加16.2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在年初预算109.25亿元基础上调增16.29亿元,支出根据实际用途列入相应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28.8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54亿元。

调整后,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2.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在年初预算36.56亿元基础上调整增加16.2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3.33亿元未调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调增10.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增5.59亿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2.8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3亿元。

支出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在年初预算36.56亿元基础上调整增加16.2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在年初预算33.73亿元基础上调增1.6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调增9.5亿元、补助下级支出调增5.12亿元。支出根据实际用途列入相应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2.8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亿元。

调整后,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全市预算调整情况

收入方面,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在年初预算35.91亿元基础上调整增加32.39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30.6亿元未调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调增23亿元(其中安排市本级14亿元、区县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抗疫特别国债收入)调增9.39亿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8.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6亿元。

支出方面,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在年初预算35.91亿元基础上调整增加32.39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在年初预算29.87亿元基础上调增32.39亿元,支出根据实际用途列入相应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8.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26亿元。

调整后,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2.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收入方面,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在年初预算4.35亿元基础上调整增加32.39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0.32亿元未调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调增2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抗疫特别国债收入)调增9.39亿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6.74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32亿元。

支出方面,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在年初预算4.35亿元基础上调整增加32.39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在年初预算4.32亿元基础上调增1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调增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调增9.39亿元。支出根据实际用途列入相应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6.74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32亿元。

调整后,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四、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各部门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同时,也存在受疫情影响财政收入大幅减少,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

截止8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2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任务的62.33%,同比增长3%,后期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仍很艰巨。后期将全力以赴依法依规有序组织好财政收入,加强对收入的监测分析,落实组织收入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分解任务、主动挖掘潜力,全力抓好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征收工作,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以上的目标任务。

(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落实落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在年初预算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将节约的开支全部优先保障“三保”和重点支出。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保工资、保基本民生、保稳定、保运转、保脱贫攻坚各项支出,不再安排非生产性支出”的“五保一不”工作要求和市委提出的对今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中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30%以上任务要求,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保有压,应压尽压,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对各类结余资金要应收尽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加快政府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用好专项债券资金,管好用好抗疫特别国债,落实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加强直达资金动态监管,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确保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

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严控隐性债务增量,有序稳妥化解存量,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区县“三保”预算执行监控,加强库款资金调度,切实增强区县“三保”能力,确保“三保”支出及时足额保障到位,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哈密市财政局

                                                                     2020年9月30日

附件【附表 预算调整表.xlsx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网站地图 |    
新疆哈密市人民政府开办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政府相关部门协办
新疆哈密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承办和管理(版权所有)
[新ICP备10002193 ]   网站标识码:6522000001  联系电话:0902-2239008
新公网安备 652201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