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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提示
2023/02/10      编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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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学期开学在即,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提示。

一、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

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以下方面:

1、掌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落实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

2、全面检查所有食品原料,重点是已开封使用的食品原料,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对食堂加工场所、就餐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饮水机和二次供水的蓄水池等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

4、要将自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形成自查表,在食堂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学校应当:

1、加强人员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日常管理。

2、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不采购进口冷链食品。

3、规范加工制作过程。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保证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加强备餐区域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生食、冷荤、凉菜、凉面、裱花糕点,不得加工制作豆角、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4、加强清洗消毒。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每餐后对食品加工区域、就餐区域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定期通风换气。

5、严格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均应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留样量不少于200g。

校园周边餐饮店、便利店、小商超应当:

及时清理包装破损、标签标示不明、超过保质期等不能再食用的食材和食品,自觉守法经营,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

履行食品安全义务,力促网络餐饮服务线上线下同标同质,加强送餐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

三、培养学生健康文明节约的饮食习惯

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扎堆用餐,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路边摊,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提倡分餐和公勺公筷。尽量少食或不食以油炸、烧烤等方式烹饪的食物,做到低油低盐低糖,保持营养健康的饮食习惯。引导学生养成崇尚节俭、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珍惜粮食,践行“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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