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哈密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年12月14日更新)
日期:2021-12-14 12:49   责任编辑:市发改委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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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

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定价方法

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县(区)制定

新发改收费[2017]1357号、新政发[2019]49号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政府定价或指导价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2-3元/车.小时

伊区发改价格[2020]03号 伊区发改价格[2020]10号

伊州区发改委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2-3元/车.小时

伊区发改价格[2019]14号伊区发改价格[2020]9号

伊州区发改委







二、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新发改收费[2007]530号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交通部门

政府定价或指导价



(一)拖车费

清障车将车辆拖拽至原停放地10公里以内的:小车200元/车次,载重量在30吨以内(含30吨)的大车2400元/车次;30-45吨,300元/车次;45吨以上,400元/车次;10公里以上部分每超出1公里:载重量在45吨以内(含45吨)的车辆,2元/车.公里;载重量在45吨以上的车辆,3元/车.公里。

哈地计价格[2015]44号

哈密市发改委







三、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新交发[2013]64号、新政发[2019]49号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交通部门

政府定价或指导价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四、污水处理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县(区)制定

新政发[2019]49号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政府定价或指导价



(一)居民污水处理费











1.伊州区

0.95元/立方米

伊区发改价格[2019]22号

伊州区发改委








2.巴里坤县

0.6元/立方米

巴发改价字[2009]4号

巴里坤县发改委








3.伊吾县

0.7元/立方米

伊物价字[2003]13号

伊吾县发改委








(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











1.伊州区

行政事业单位0.95元/立方米,商服用水2.10元/立方米,工业用水1.4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5.00元/立方米。

伊区发改价格[2019]22号

伊州区发改委








2.巴里坤县

1.2元/立方米

巴发改价字[2009]4号

巴里坤县发改委








3.伊吾县

0.8元/立方米

伊物价字[2003]13号

伊吾县发改委







五、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县(区)制定

新政发[2019]49号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政府定价或指导价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1.伊州区

楼房1.50元/人.月,平房1.80元/人.月。

哈市价字[1999]8号

哈密市发改委








2.巴里坤县

5元/户

巴发改价字[2016]9号

巴里坤县发改委








3.伊吾县

城镇居民1元/人.月,流动人口,1.5元/人.月。

伊物价字[2002]9号

伊吾县发改委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1.伊州区

办公楼0.18元/平方米.月,宾馆、旅社、娱乐场所0.60元/平方米.月,沿街门店0.75-1.05元/平方米.月。

哈市价字[1999]8号

哈密市发改委









2.巴里坤县

办公楼0.08元/平方米月,宾馆旅社娱乐场所、沿街门店0.50元/平方米.月。

巴发改价字[2016]9号

巴里坤县发改委









3.伊吾县

宾馆旅社娱乐场所300平方米以下0.1元/平方/月、300平方米以下0.1元/平方/月、600平方米以上0.07元/平方/月,沿街门店0.40-0.80元/平方米.月。

伊物价字[2002]9号

伊吾县发改委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六、住房物业管理费


县(区)制定

新政发[2019]49号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政府定价或指导价



哈密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多层住宅:一级0.48元/平方米,二级0.40元/平方米,三级0.32元/平方米,四级0.25元/平方米。高层住宅一级1.60元/平方米,二级1.20元/平方米,三级0.88元/平方米,四级,0.64元/平方米。

哈地计价格[2005]17号

哈密市发改委







七、危险废物处置费



新政发[2019]49号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定价或指导价



(一)医疗废物处置费

有固定床位医疗机构按实际使用床位数,2.0元/床位;对产生医疗废物量较少精神病院、疗养院床位,1.0元/床位;对无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由医疗废物处置机构与产生单位按实际产生量协商确定,最高不超过每月350元。

哈市发改价格[2020]20号

哈密市发改委








(二)其他危废处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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