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双减”工作安排,全面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监管工作,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项措施力保“双减”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依法登记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对营利性教育机构,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严格审查审批机关的批准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核发营业执照;未取得审批机关批准许可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对于无办学许可证的,通知企业限期变更名称或经营范围,或者办理注销登记。截至目前,哈密市校外培训机构变更登记22户,注销登记10户。
二是开展重点监管,聚焦群众关切。将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作为监管重点,建立信用监管、警示告诫、专题约谈等措施为主的立体监管网络。以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严肃查处通过捏造事实招徕培训对象,向学员夸大宣传培训效果,夸大宣传师资力量,夸大培训机构资质或实力,编造虚假用户好评等虚假宣传行为。截至目前,市场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385人次,检查各类培训机构191家次,目前暂未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三是加强价格监管,严查违法行为。监督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价格监管法律法规,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等信息,严查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抽查校外培训机构38家,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四是强化广告监管,净化市场环境。针对教育培训领域广告发布行为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监督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学校周边、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的行为。依法检查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截至目前,监测互联网媒体、广播、电视等线上媒体播出的各类广告2315条次,停止播出培训类广告3条;对142家校外培训机构下达《教育培训机构广告宣传活动行政监管提示书》,清理、拆除各类教育培训类广告牌匾160个(块)。
五是规范合同签订,切实维护权益。在哈密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统一推行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截至目前,共对17家校外培训机构使用的合同开展了抽查、审查,检查中未发现不公平不公正合同条款。
下一步,哈密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执行好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决策部署,为哈密市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