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发现线索立即举报,让非法社会组织无处藏身,现将非法社会组织举报事项公告如下:
—、举报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或注销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二、 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一)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查询;
(二)通过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三)通过新疆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搜索查询(网址:http://117.190.88.19:98/SocietyOrg/)。
三、 举报内容
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四、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1.哈密市民政局:0902-2233083、0902-2232491;
2.伊州区民政局:0902-2258579;
3.巴里坤县民政局:0902-6821223;
4.伊吾县民政局:0902-672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