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业相关事项办理指南(2025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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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办理事项 |
事项内容 |
办理依据 |
办理要求 |
承办部门 |
联系人 |
适用机构类型 |
一、运营管理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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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统计 |
金融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大数据平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金融基础数据采集制度》 《金融基础数据采集规范》 |
1.金融机构应至少于开业前2个月向属地人民银行报告提供各项统计内部管理制度和统计业务操作流程,以及会计科目到统计指标的归并关系表、系统取数规则关系表。统计内部管理制度应包括统计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统计业务人员岗位职责及其分工(包括统计工作的分管行长、统计部门负责人、统计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统计应急预案及数据报送风险应对机制、统计管理制度(包括归口部门职责及其他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职责)、全流程数据质量管理、考核及问责机制等; |
统计研究科(征信管理科) |
周金山0902-2292956 |
中外资法人银行总行、一级分行,中外资银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等 |
2 |
支付结算 |
开设账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
1.符合开户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
支付结算科(营业室) |
陈晨0902-2292972 |
中外资法人银行总行,中外资银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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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
(一)初步申请 |
支付结算科 (营业室 |
刘燕 |
银行业金融机构视自身需要选择接入或不接入 |
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间接参与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
(一)纸质申请材料 |
支付结算科 (营业室 |
刘燕 |
银行业金融机构视自身需要选择接入或不接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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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
1.申请书:载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全称、机构注册所在地、接入方式、清算方式、计划接入节点、网上支付业务状况、内部管理状况、人员配置状况等,并对接入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必要性进行说明; |
支付结算科 (营业室 |
刘燕 |
银行业金融机构视自身需要选择接入或不接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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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境内外币支付系统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
(一)初步申请 |
支付结算科 (营业室 |
刘燕 |
银行业金融机构视自身需要选择接入或不接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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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综合前置子系统(独立接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
(一)初次申请 |
支付结算科 (营业室 |
刘燕 |
银行业金融机构视自身需要选择接入或不接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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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综合前置子系统(代理接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
1.书面申请; |
支付结算科 (营业室 |
刘燕 |
银行业金融机构视自身需要选择接入或不接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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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 |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
1.参加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申请表; |
支付结算科 (营业室 |
李涛静 |
中外资法人银行总行、一级分行,中外资银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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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
1.新增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二级操作员申请表; |
支付结算科 (营业室 |
许晓莹 |
中外资法人银行总行、一级分行,中外资银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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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制票据凭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
1.申请书:内容完整、表明印制票据的种类、数量等内容; |
支付结算科 (营业室 |
许晓莹 |
法人银行总行、一级分行,非法人银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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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融科技 |
加入乌鲁木齐金融城域网 |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城域网入网管理办法》 |
1.关于接入乌鲁木齐金融城域网的申请书。正文中需写明接入金融城域网的原因,拟计划使用人民银行信息系统名称,网络接入的准备工作情况(包括软硬件设备、人员配备、制度等),申请书必须为正式公文,附《金融城域网入网资格申请表》; |
科技科 |
阿依萨代提 |
银行业金融机构视自身需要选择接入或不接入 |
申请金融机构编码 |
《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 |
金融机构新增应在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下列材料: |
科技科 |
阿依萨代提 0902-2292930 |
境内银行、证劵、保险类金融机构的法人机构及其境内外具有经营许可的分支机构;交易结算类金融机构及其境内外分支机构;境内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境外金融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具有经营许可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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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民币管理 |
反假货币信息系统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反假货币信息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
1.新设机构应于开业前加入人民银行反假货币信息系统; |
货币金银科 |
杨昊霖 0902-2292974 |
从事人民币或外币现金业务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
反假业务技能培训与考核 |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 |
新设机构开业前应组织开展机构内反假货币知识与技能培训,对办理货币收付、清分业务人员的反假货币水平进行评估,确保其具备判断和挑剔假币的专业能力。 |
货币金银科 |
杨昊霖 0902-2292974 |
从事人民币或外币现金业务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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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刻制和凭证印制 |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 |
1.新设机构应于开业前组织刻制假币章、全额戳记章、半额戳记章、兑换戳记章,并以纸质形式向人民银行报备印模; |
货币金银科 |
杨昊霖 0902-2292974 |
从事人民币或外币现金业务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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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取现金业务管理 |
《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取现金业务管理办法》 |
1.开办存取现金业务申请书; |
货币金银科 |
李 燕0902-2292974 |
适用所有在人民银行开户并在人民银行发行库直接提交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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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反洗钱 |
反洗钱组织机构与内控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
1.关于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情况的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反洗钱管理架构及职责分工、设立的反洗钱专门部门或指定负责反洗钱的内设部门、反洗钱人员配置情况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
反洗钱科 |
魏红艳 0902-2208332 |
全部 |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报送主体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
关于报送主体资格的说明,内容包括机构性质(中资法人银行、中资非法人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外资非法人行等)、是否为主报告机构(机构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机构)。 |
反洗钱科 |
蔡佳维 0902-2208332 |
法人金融机构总行(含外国银行境内一级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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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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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综合管理 |
电子公文交换系统 |
《新疆金融电子政务平台管理办法》 |
(一)申请材料 金融机构首次批量申请接入电子政务平台,由该金融机构省级主管单位向人民银行新疆分行提出接入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材料审核通过后,金融机构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数字证书及相关资料。审核不通过,金融机构材料准备齐全后重新申请。 |
办公室、 |
侯小锋 0902-2292946 |
银行类金融机构必须接入,其他金融机构可申请接入 |
7 |
货币信贷 |
利率监测与备案 |
《中国人民银行法》 |
1.新设机构必须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于实施前2周向人民银行备案; |
货币信贷政策管理科 |
张韦华 0902-2292954 |
中外资法人银行总行、一级分行,中外资银行在疆分支机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等 |
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
1.新设机构必须明确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管理部门,建立内部管理办法,于开业前向人民银行备案; |
货币信贷政策管理科 |
张娇 0902-2292953 |
中外资法人银行总行、一级分行,中外资银行在疆分支机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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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金融稳定 |
存款保险投保 |
《存款保险条例》 |
1.《投保机构基本信息表》; |
金融稳定科(宏观审慎与金融市场管理科) |
韩吉容 0902-2208329 |
中外资法人银行 |
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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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稳定科(宏观审慎与金融市场管理科) |
韩吉容 0902-2208329 |
中外资法人银行,中外资银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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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会计 |
备案会计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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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财务科 |
陈婧钰 0902-2292943 |
中外资法人银行总行、一级分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中外资银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 |
核定财政存款和一般存款准备金交存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
应于开业前至少1个月报送:申请核定交存范围文件(行发文或公司发文形式),需在正文内简介科目发布或调整情况、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并附上金融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皆可)、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皆可)、开业批复、会计科目表及其使用说明、法人所在地以外分支机构名录。(以上资料均报送至法人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
中外资法人银行总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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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汇管理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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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外汇管理 ——市场准入 |
银行结售汇业务准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一)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银行总行(含外国银行分行)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
外汇管理科 |
毛欢欢 0902-2292952 |
法人银行总行 |
银行分行(含农村信用社)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
外汇管理科 |
毛欢欢 0902-2292952 |
中外资银行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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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代兑业务准入 |
《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业务管理规定》 |
1.银行可授权具备条件的境内机构成为外币代兑机构; |
外汇管理科 |
毛欢欢 0902-2292952 |
具有对私结售汇业务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及其分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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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外汇管理 |
金融机构代码和标识码的申领及变更 |
《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规定》 |
1.金融机构代码申领材料(境内银行总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总公司及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内设立的第一家分支机构适用,其它分支机构无须申请):《金融机构代码申领/维护表》,以及《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批准其成立的批复文件等材料复印件,证书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金融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等。 |
外汇管理科 |
许兰兰 0902-2292958 |
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
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 |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操作规程》 |
向分局提交权限开通申请。 |
外汇管理科 |
许兰兰 0902-2292958 |
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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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系统 |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 |
(一)国际收支间接申报 |
外汇管理科 |
许兰兰 0902-2292958 |
间接申报:外汇指定银行; 直接申报:中外资法人银行总行、外资主报告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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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统计系统和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系统 |
《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 |
银行取得结售汇业务资格后,外汇局在银行结售汇统计系统中添加银行信息即可。 |
外汇管理科 |
许兰兰 0902-2292958 |
外汇指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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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推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 |
向分局申请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可凭申请书等资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开通。 |
外汇管理科 |
万文燕 0902-2292958 |
外汇指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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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项目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推广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的通知》 |
申请开通资本项目权限的银行分支机构(网点),由其分行按规定提交申请、金融机构标识码申领结果通知、银行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分行对某银行分支机构(网点)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批复,分行首次申请需同时提供相关内控制度,分局在系统中为其开通资本项目业务权限。 |
外汇管理科 |
艾海江·马木提江0902-2292958 |
外汇指定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