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新商规〔2021〕1号)的规定,结合相关单位的申请和县(区)商务部门意见,经审核,同意注销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星星峡南加油站、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星星峡北加油站、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骆驼圈子南加油站、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骆驼圈子北加油站、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巴里坤湖滨路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哈密石油分公司鑫誉加油站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原《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自公告之日起主动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