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自治区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伊犁、昌吉、哈密、喀什四地州市实施的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44号)要求,我局自2025年4月15日起正式承接办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放(委托)行政职权事项3项,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燃气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行业职业(工种)技能鉴定。
需在哈密市办理上述业务的企业法人和个人可通过“新疆建设云”办理,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节能科技教育与标准定额科
0902-2201262
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