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及时发现、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哈密市自然资源局举报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奖励办法》,现对奖励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哈密市行政辖区内发生的未取得采矿权开采矿产资源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进行矿产资源开采作业违法行为。
二、举报线索要求
举报内容真实、准确,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主体、违法地点和具体的违法事实。
三、举报方式
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举报人可采取电话、信件、电子邮箱、来访等方式向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公安110举报电话、市长热线12345进行举报。
哈密市自然资源局举报电话:0902-2236832
哈密市自然资源局通信及来访地址:哈密市伊州区爱国南路4号哈密市自然资源局伊州分局(哈密市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科)
哈密市自然资源局电子邮箱:zrzywfjb@126.com
四、举报奖励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按照《哈密市自然资源局举报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奖励办法》有关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奖励最低2000元,最高10000元。经举报的违法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并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另给予2000元额外奖励;举报线索涉及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的,另加奖10000元;涉及非法采出矿产品的,另给予处置矿产品价值5%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00元。
奖励以每条线索计,多举报多奖励。
五、奖励获得及保护措施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市自然资源局向举报人发出奖励通知,举报人按通知要求领取奖励。对举报人及线索需要保护的,将采取相关保护措施。
本公告内容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哈密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8日